法院以案为鉴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24-05-21 09:11:20 分类:党建总结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与他人交流和合作中的收获和感悟,有了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加明晰地规划和实现自己的目标,总结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法院以案为鉴心得体会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法院以案为鉴心得体会8篇

法院以案为鉴心得体会篇1

来法院政工科实习已有两周的时间了,第一周对政工科的工作性质懵懵懂懂,在院党组成员、科长黄家权老师的带领下,第二周从实质上慢慢的了解了科内的工作性质,这是我在工作认识上的一大转变,应当值得高兴的事。

工作和生活是忙碌的,也是充实的,是辛苦的,也是快乐的,是在忙碌和辛苦中充实并快乐着。心中的滋味,或许对于未从事过政工工作的同事而言,是很难体会的。如果不喜欢甚至厌烦这份工作,将永远不能品尝其中的快乐;如果热爱这份工作,心中就会时时充盈着幸福的感觉。在每一份材料、每一篇文章成稿的时候,感悟到幸福和快乐;在每一篇文字变成铅字的时候,感悟到成功和欣慰;在工作得到赞誉的时候,感悟鼓励和期待……在所有的感悟面前,付出的智慧和汗水变成了一份激情和动力。

从内心来讲,我很害怕搞文字资料,只要科长一开口说:“小林,你写一下工作信息”,当时虽然口头答应,可脑子什么素材都没有一片空白。虽然是在实习阶段,可意识中感觉厌倦这份工作,因为无休无止的文字材料,时时让你缺少了属于自己的时间;因为这份工作,没有人们常说的那种“实惠”。有时一点空闲,脑海中还在时时浮想文章中的某一个字、某一个词或某一句话,或者思考一篇文章的逻辑结构、语言风格,有时会为文章标题或段落首句彻夜难眠。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工作还得继续做下去啊。

爱恨终究是一时的,毕业后我倒希望能够融入到这个工作部门,因为对工作的热爱,始终占据着我的心灵。每当心境不平静或出现烦躁情绪时,我往往把手头的工作先放一放,信手拿报纸看看,或者四处走走,或者站在窗前观赏外面的世界,换一份心情,从头再来。

虽然现在只是一名在读的基层法院政法干警,但具有学生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双重身份,既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并且还是国家的司法机关,那么必须得以高标准、高要求、高素质来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能够尽快的成长,并融入这个集体中来。

法院以案为鉴心得体会篇2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除了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以外,我们更需要实践,把法律放在生活中学习,在实践中体会法律真正的含义。

本学期我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实习,每周四下午我们都会骑车准时到达那里。负责带我们的是王薇我们叫她薇姐。我们的任务就是整理卷宗:装订卷宗,找出正副卷并完善相关信息,编页并分组。在编页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一个完整的卷宗一般有如下内容:立案信息表.原审判决书和移送书.民事上诉状.诉讼及代理人相关身份和证明.证据答辩状.民事调解书裁定书和判决书.送达回证.在整理案件的过程中有时候我们会被一些复杂又精彩的案例吸引,有时候会对一封字体工整内容丰富的上诉状而赞不绝口。只有自己亲自做了这些事才体会到把一件平凡的小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在做事中对自己能力高低的认识才是最深刻的。

其次就是旁听!旁听是一次近距离接触真实案件的机会,俗话说“行家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对同一个法律案件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作为初学者也许我们对案件的看法不专业,但是最重要的是法律思维的培养。不断的接触身边的例子,形成对这一案件的看法,带着疑问和好奇心去查阅相关法律,主动去学习和感悟的知识会更加深刻的记忆。

让我感受最深刻的是作为大学生,我们在踏入社会和工作人员接触时交际能力的欠缺。开始去的时候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主动做什么,遇到尴尬习惯性的不好意思地底下头。但是时间长了环境熟悉了就知道如何和前辈们交流。不会说但是要会真诚的微笑,不专业但是要勤奋上进。

对法律的学习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此次实习也许并没有明显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长.但是一颗心迈出去了,勇敢去接触这个社会,多方面的了解我们专业领域。作为一名法律系学生以谦虚之心向老师们学习,以踏实的态度去做每一件事。务实的看清事物的本质,人活的清醒,路走的坚定。在法律学习和探索的道路上送给自己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法院以案为鉴心得体会篇3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第一个学期,我迎来了学年实习。本次实习安排了4周的时间,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我此次实习是在松北区人民法院。松北区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成立于2004年5月9日,现坐落于哈尔滨市松北区浦东路2929号,辖区包括太阳岛街道办事处、三电街道办事处、松北镇(加挂街道办事处牌子)、松浦镇(加挂街道办事处牌子)、万宝镇(加挂街道办事处牌子)、对青山镇、乐业镇,辖区面积736.3平方公里,人口23.4万。松北区法院内设庭室12个,为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我被分到审监庭,其实是民三庭。跟着曹然法官。仁广章法官。邵玉凤法官。高明泽书记员以及助理李娜姐姐学习。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他们出去调查和送达。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审监庭去报到。审监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15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为: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

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诉讼保全申请;

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

13、保全措施存根;

14、原、被告举证材料;

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

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

17、准备庭笔录;

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

19、开庭审判笔录;

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1、宣判笔录、

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

24、上级法院退卷函;

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6、证物处理手续;

27、执行手续材料;

28、备考表;

29、证物袋;

30、卷底。民事简易程序案件装订顺序为: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审理运行时间表;5、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笔录;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收据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举证通知;10、地址确认通知书;11、答辩状及附件;12、委托代理手续;13、原、被告举证材料;14、调查取证材料;15、调解材料、调解协议书;16、开庭传票、出庭通知、开庭公告等通知书;17、庭审笔录;18、判决、调解、裁定书原件及正本;19、宣判笔录;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回证;21、结案说明。一开始需要拿一本法官们整理好的作参考,后来就熟练了。

(二)旁听案件。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实习中通过旁听我发现法官们的各种素质都很高。比如在一起交通事故侵权案件中,首先我从审判长不慢不紧的语速感觉到了他的沉稳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其次他对审判进程的掌握比较得手;再次,他归结案件“争点”和引导当事人陈述把握的也比较准。尤其是原告是农民出身,有时候讲话显得没有重点,话语冗长,有时候大段的话语都没有多少有价值语句,激动时候,甚至会站起来争论,在此,审判长完全展示了其领导能力和总结归纳能力。每次,在我们抓不住原告的话语重点时候,审判长都能准确的归纳出原告想表达的意思,这不得不让我十分佩服,虽然

全国都在呼吁进行审判模式改革,由法官主导式向法官中立式转变,但我还是在本次旁听中得到的认识是:我们国家现在是完全的法官主导的审判模式,而且要转变到法官中立式去,要走很长很长的路程。

(三)书写法律文书。在实习的4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 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四)跟随曹法官。邵法官去调查,送达。这是一个非常劳累的工作。有时还会坐几个小时的车才到达目的地。而却不一定有收获。在送达时有时侯当事人很不理解我们的工作,决绝签收。在努力无果后我们只好选择留置送达。听法官们说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有时候他们赶一天的路程到达当事人住所,当事人却关上门避而不见,但是法官们依然兢兢业业的做着他们的工作,勤勤恳恳。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

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近一个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法院以案为鉴心得体会篇4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在法院实习总结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法院实习总结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案件由来7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案件主要辩论焦点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原判结果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法院以案为鉴心得体会篇5

20xx年11月13日到20xx年2月1日间我在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差不多2个月的毕业实习,短短2个月时间,除去周六周日,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四十多天,但这四十多天来却感触颇深。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我们大四快毕业这半年必须进行2个月的实习。在曹庭长的安排下我被分在了民一庭,这对我是有点难度,在民商这一块我以前学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别是在民事程序这方面,平时我的兴趣和爱好都偏重于法学理论,可法院里似乎没有哪个部门需要偏重宪法的,别人都说学法学的,得民法者得天下,看来这法学这一块,我还是得重新学起了。

在民一庭实习的2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帮助民一庭7位法官整理卷宗44份,其中系列案件3件,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 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区人民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高难度的,到11月底已经立案待审的案件就有三百多份,民一庭7位审判员(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几乎每天都有2-3个庭要开,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以前在学校认识到的庭审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听了这里的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法官审案子就像唠家常一样,特别是简易程序时,离婚案件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进去旁听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合议庭评议案件的临时记录。一些疑难案件必须采取合议庭的方式审理,在开庭审理休庭后要对案件的疑难点进行合议庭成员合议,我担当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法官们在审理案件时速度比较快,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在他们开完会后再来整理一遍才能让他们签字,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赖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4、校对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的2个多月里,曾帮书记员校对过不少民事裁定书和判决书,虽然判决书都是由法官们仔细写的,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避免不了一些错误,有

些错误是语句出现了些混乱,或者是错别字和资料登记错误, 但自己由于不小心总是忽略了,记得有位书记员让我改了三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后来每次做校对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不放松,不分神,但是由于水平问题还是出问题,真是应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5、跟随法官书记员到其他地方发送传票,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法官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跟着法官们出去办案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尤其是跟随他们到监狱开庭,让我好好见识了监狱的状况。

在法院里呆了差不多个月,对这里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挨近过年的近2个月,离婚案件大概占了总案件的一半左右。曹庭长审理过一个67岁的美籍男人和56岁的本地女人离婚的事。美籍男人和女人结婚后为她妻子办了绿卡,女人成功移民到美国后消声匿迹,不但美籍男人找不到她,连她的家里人都找不到他,于是男人提出离婚。在这种涉外民事案件法官们都仔细分析,但是案件审理过程比较困难,这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而且一方当事人一直无法联系到,最后只能发出公告。法院审理时如果一方当事人无法传召出庭都只能照常开庭,根据最后判决支持离婚。现在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准行。经过平时和法官们的探讨以及一些自己听过案子,看过的案卷,我发现现在离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点:①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 ②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30岁以下的离婚的占多数 ③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离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这反映出当今妇女维权意识增强,妇女地位提高 ④一方不出庭,诉讼文书采取公告送达的增多 ⑤因家庭矛盾引起离婚较多,多集中于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节前提起离婚。

2、财产分割纠纷。其中很多的遗产分割问题特别复杂,因为很多遗产的数额相当巨大,涉及的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经过了很多的转移,需要法院一一进行调查确定,而具有继承资格的继承人数量相当多,他们的住所国籍繁多不同,有不少更加是港澳和欧美的华人,加上他们之间所存在的矛盾和争论,更加给法官们的审理增添了不少的难度。但法官们也只能耐心一点点地去调查审理,一起争论分析,结合各种法律法条和案例给继承者一个合理的裁判。这使我深刻认识到,要做一个资深的法官,除了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以外,还需要长期判案的经验和冷静敏捷的头脑。另外在这个经济发达的地区,合伙人之间的财产纠纷也相当多,合伙人之间本来是互相合作信任的关系,但是往往就是财产纠纷令他们反目成仇,恶言相对,甚至大打出手。在审理一些合伙人之间财产纠纷案件时,经常出现对骂的情况, 记得还有一次我亲眼看到案件开庭后2个当事人居然就在法院楼梯里打了起来,害的法警连忙出动才把2人分开。

3、劳动合同纠纷。这个是我在法院里看到最多的案件,估计是临近春节,很多出来打工的外来工由于收不到自己的工资于是把雇主诉上法庭。特别是新的劳动法的出台,雇主们为了避免自己的损失强令工人从新签定合同,工人签了就等于把自己以前的工龄都给丧失了,当然不愿意签,这就让不少的打工一族失去了工作,这让我深思,新的劳动法对劳动者而言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在法院听了几起关于劳动合同的案件后,发现在辩论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总在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或者强调是雇佣关系,而劳动者的代理人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是一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审理这类案件还要涉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要认定工伤的提起赔偿的话要先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争议案件要提起诉讼一般有个先决程序,就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总结一下有这几个特点:

1、 并非行政机构,因此如果对其仲裁裁决不满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其是社会人员组成的第三方仲裁组织,专门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3、 其设立和管理主要有劳动部门负责,仲裁员也多为劳动部门人员,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质。

对经常提到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庭审后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二)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定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

(三)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四)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

法院里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国三百多所开设法学的院校比做一个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个瓶子的盖子,我们的学校就是那个瓶子的底,现在法学没有专科生了,我们就成了垫底的,原来我总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总以为基层法院里法官们学历低,在法院呆了2个月后,才了解到,原来法院的的法官都是基础扎实久经沙场的高手!深入了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现在本生满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种底层学校出来的,原来心

里总想着毕业后能找个待遇好的工作,这不想干,那个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们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设身处地为法官们着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前提是要公证,这代表的行使国家的审判权,法院专门有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错案追查制,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基础。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2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法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法院以案为鉴心得体会篇6

众所周知,约束法官行为的纪律性规范很多,但大多缺乏硬性的力量,缺乏公众一般价值判断的标准。如严禁接受当事人财物或请客送礼,哪怕拿当事人的一针一线,的是行为,而不数量,如果伸手拿物或接受财物、请客送礼,那么一经发现就受到处理。公众的价值判断的标准、简单明确,全球公众掌握和操作。身为法官在充分掌握纪律性规定的同时,必须认真地分析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及道德情操。

身为法官,必须是道德底线高于公众。道德底线高人一等是做法官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入门槛。法官手握法律判断是非细责,如果道德上不过硬,沉湎于社会繁杂事务,不能修身养德,不能培植自己的良知,肯定不能公正地处理审判事务,不能不良习气要耐得住寂寞,守得清贫,不阿谀奉承,不低三下四。面对权势,我们能不卑不亢,面对弱势,我们能平等相对,只有道德水平高尚的人才能一碗水端平,只有道德良知出众的人,才能做一名出色的法官。

自古以来,只有道德良知高众的官吏才名垂青史,如宋代包拯、明代于谦出淤泥而不染,濯青莲而不娇,被人广为付倾广为怀念。中国有句古话,“只有人不做,哪有思不知”,只要你做了缺良心的事,你肯定面红耳赤,你肯定良知受谴。当你伸手时,伸手心被捉。五条禁止就,专砍脏脏之手、贪婪之心。而五条禁令的操持者,不光是备级组织更重要的是人民大众。任何人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有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任何卑劣行径将遁迹难逃。

身为法官,要职业技能高人一等。古人云:“学高为师”,法官作为法律的实践者,面对复杂社会环境,必须要有高超的技能,只有高超技能,才能明辨公平是非,才能洞察意理,才能准确裁判。只有高超的技能,才能把晦涩的法律术语理解好、运用好,才能将法律术语用通俗的证言解释好、运用好。所以身为法官必须有高人一等的职业技能,必须要把相应的别人看不懂、读不透的案件,公正裁决,让当事人胜败皆服,服判息诉,真正起到定分业争化解纠纷的目的。

身为法官,要服务意识、服务志向高人一等。司法为民不空话要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利民、护民需要法官做大量工作。只有每位法官心中装着百姓,把百姓看成可敬的人、可爱的人、可信赖的人,自己的衣食父母;自然才能激发我们服务的热情,激发我们提高服务的水平,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对当事人我们不推诿,不塘塞,遇事急办、快办、办好。不和当事人讨价还价,不和当事人重复自己的工作难易,只要是法官、身为法官,必须长控能力高人一等。每个人都有自控能力,但都是不同的,法官自控能力应高人一等,对当事人唠叨能静下心来听,用心解答,不显不耐烦,不打断。对当事人的无端指责能克制情绪,不发怒不对抗,心平气和地处理。不高人一等,也不低人一等。把自己的情绪,心态调整到最佳状态,认真学习解答。

总之,廉政建设需要法官加强自我修养,牢记工作红线,做一名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的法官。

法院以案为鉴心得体会篇7

刑庭的工作职责包括审理本院受理的刑事公诉、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负责送达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协助其他法院刑事方面的工作;准确、及时报送全院刑事审判工作的统计报表和其它工作的统计、报告材料。下面是精选收集的法院刑庭实习总结,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时间真的过的很快,转瞬间,我的大一实习也快结束了,想想刚开始的担忧、木讷和犯过的错误,心里不禁的哑然一笑,经过一个多月的相处,我和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了非凡的感情,他们教会了我很多,让我实践了一些在其它地方无法实践到的经验。虽然时间短暂,但带给我的充实感和满足感是不可言喻的。

一直认为我的书记官专业会让我的实习更有意义,但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的。家乡的法院还没有普及亚伟速录,我的亚伟速录机也因此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我一直以为目前的打字速度足可以应付法院的工作,但当我试着打法院的判决书时却发现步履维艰,习惯于平时的__练习,一下子接触这样的文字,真的让我紧张了一阵。也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

在这短暂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中我还担任的书记员的工作,虽然我的亚伟速录机没有派上用场,而且还是手写记录,但我却觉得是如此的幸运,因为有他们的信任,我才有机会担任如此重要的工作。而且我的法律知识在这里得到了扩展和深化,对立案的程序也有了深刻的了解。

在平时的工作里,经我手填写的案件表格和打判决书、阅看的每份卷宗中,发现出现次数最多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和交通肇事的案件,这让我感触很大,记得刚开始实习时,我跟着审判长去开庭旁听,面对着七个未成年漠然于无助的脸孔,我的心情是无法不沉重的。在将近五个小时的庭审中,见证了这些未成年孩子的无知与叛逆,更令我难过的是庭审最后的一幕。七个被告人或者我更愿意说是七个孩子,齐刷刷的站在他们的父母家人面前,痛哭流涕的父母都极尽家里的最大努力为他们的儿子请律师辩护,希望可以以此争取从轻处罚。让我惊愕的是一位母亲竟然跪在孩子的面前泪眼汪汪的乞求孩子在牢里痛改前非、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那种无奈与心酸让我再也无法平静,我快速离开了法庭,因为我怕再多呆一会,我的眼泪会完全崩溃。刚开始,我不知道我的伤心是因为什么,可现在我明白了,那是对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失望。在这些孩子中,他们的家庭让人同情,但他们的行为却更让人痛心。我想,面对着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我们似乎应该做些什么,社会和家庭也应该担负起更大的责任并且用行动改善这种局面,拯救祖国的孩子。

这个假期,让我过的充实而又有意义。在刑事庭实习的过程中,我一点一点的发现,法官在日常工作中给人的形象与我们在庭审中看到的严肃是大有不同的。在和他们的交流中,你完全看不到丝毫的严肃、拘板的气息,而是一种随和亲切的氛围,办公室里每天都充满着欢乐。他们的平易近人和庭审中的公正拘谨也让我深深明白,作为一位法官身上的担子和责任,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世故味浓,关系贯穿工作的社会里,要做到处理好每一件事情而不致于得罪人真的很不容易。也因此,我更加敬佩他们,从他们身上让我明白作为社会中的一员,生活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很感谢这次的实习,它带给我的实践不仅仅是工作上的还有社会的,同时也让我认识了好多新朋友。也让我明白一个书记员所要做的工作并不简单。除了开庭笔录、打判决书和审理报告、整理文件、填写材料、做审委会笔录、还要把文件送到检—察—院、公安局和派出所等等。这些工作我几乎都已着手过,只可惜,我做的并不专业,当然,好与不好就不应该是我自己评价的了。

匆匆岁月,流走在笔尖的光阴却不多,很高兴,我能用笔记录下这一切。我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我的文字足够真诚。记得影片《阿甘正传》的最后,母亲意味深长的对阿甘说了这样一句话:“上帝给你的不多,但你把它发挥到了最好。”如此哲理的话,让我对自己有了更深刻的自我认知。没错,我们只需把上帝给我们的,把它发挥得最好,也就不枉此生了,就如同这次的实习一样。

法院以案为鉴心得体会篇8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在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和执行一庭的同事曹正龙坐上了北去的列车,仍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也是我俩一起前往上海办理执行案件,那次执行成效显著,想到这里,内心暗自窃喜,我对此行不免有更多的希冀。

到达法官学院时已是下午5点,学院给每一个学员下发了培训手册,就培训期间的培训日程、学员食宿、以及培训结束送站等事宜都安排的面面俱到,无可挑剔。至此,我对培训地点,也就是国家法官学院有了一个初步认识。参加此次培训的有301人,多数为陕西省法院系统执行部门领导。培训的第一课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管理室主任孙建国老师讲授的,就当前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的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网络执行查控、失信惩戒、网络司法拍卖等七个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讲解。鉴于此次培训班是针对陕西省三级法院,孙老师还专门搜集了陕西法院执行数据及执行案例,就陕西法院执行信息化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课程临近结束,广大执行同仁依旧有很多问题需要向孙老师请教,孙老师果断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掌声再次在报告厅响起。

第二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在百忙之中也来到了培训现场,就如何衡量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以及执行规范化、信息化等问题与大家进行了交流。刘专委担任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对执行信息化建设如数家珍,结合他多年来实地调查积累,用数据和生动的事例向大家讲述了执行信息化的诸多便利。刘专委讲到,某地法院办理了30余件破产案件,竟解决了10000余件执行案件,成效非常显著。浙江的部分法院信息化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承办法官只需要将拘留决定制作审批完成,拘留相关材料会自动推送到公安系统,火车站、机场等辖区警力承担了大部分拘留工作,信息化工作所带来的便利可见一斑。由此看来,执行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是解决执行难的重中之重。

此次培训,老师们讲授了很多执行工作“干货”,广大执行同仁如沐春风,意犹未尽。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挑战,更是机遇。作为奋斗在基层执行一线的干警,我必须趁势而上,勇挑重担,勇于担当。结合自己的工作来说,就是要学好、用好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对执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执行规范化、信息化中干好执行工作。正如孙建国老师所说,“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都参与并为此付出,我们不虚此行、我们无怨无悔,我们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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