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交警工作总结5篇
要想提升个人的工作能力,大家需要学会将工作总结写得深刻,工作总结一般都是在自己有了很多的收获后写出的文本,下面是总结社小编为您分享的2022年交警工作总结5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2年交警工作总结篇1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从9月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活动开展以来,鱼峰交警大队在当地政府、交警支队党委正确领导下,科学安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的交通安全宣传各项工作,对不同层面的群众产生良好的影响和教育效果。至今,为期一周的“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落下帷幕了,在“交通安全宣传周”这一周中,鱼峰交警大队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给社会营造出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现总结如下:
一、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自9月10日始,鱼峰交警大队全警动员迅速行动,对“交通安全宣传周”宣传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大队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全面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为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决定成立以郭穗兵大队长为组长,大队副职以及各中队领导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宣传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迅速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深入大队各个宣传点对宣传活动进行检查、指导,有力地推动了宣传活动顺利进行。
二、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掀起“交通安全宣传周”宣传热潮。
9月10日上午,鱼峰交警大队以支队组织的“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为契机,在市人民广场举行全市职能部门交通安全大型宣传活动,在支队的带动下,各大队也纷纷开展有规模、有影响的大型宣传活动。当天活动一开始,在挂图和宣传画前,马上吸引了大量市民上前观看,许多市民向民警咨询了自己关心的交通安全和业务方面的知识,民警们在热情解答群众提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交通事故处理等疑难问题的同时,还就《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精神实质、新的特点以及如何提高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等方面作了详细宣讲。同时,向群众免费发放《交通安全须知》《强制保险宣传资料》《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居民交通安全常识》《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
三、积极营造活动氛围,促进宣传深入人心。
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到车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学校、农村中去,召开座谈会,通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意义,给广大驾驶员、中小学生、农民和外来工上交通法规辅导课。同时组织民警在公路沿线、市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和外来工聚集地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学习资料,组织中小学生和青年志愿者上街协助宣传。同时,大队派出宣传车深入辖区进行巡回宣传。对外服务窗口和交通安全服务站等向办事群众分发宣传手册,让交通安全宣传深入人心,确保“交通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取得成效。
四、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加强舆论宣传导向。
大队联合柳州晚报、柳州电视台、柳州交通台等媒体开辟固定的宣传专栏,广泛报道党委、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做出的努力,及时发布安全出行信息,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刊播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据统计,“交通安全宣传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以来,鱼峰交警大队充分借助各宣传媒体刊发26条报道,其中省级媒体7条、市级媒体9条。
五、拓展多种宣传渠道,注重增强教育效果。
一是制作《柳州市预防特大交通事故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专题教育片》,将全市今年发生的典型重特大交通事故进行汇编,录制成宣传光盘,作为宣传教育材料。二是通过媒体组织群众参与“交通安全警句征集”等有奖活动,征集交通安全宣传口号,激发群众参与宣传的积极性。三是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进行专题宣传。
据统计,“交通安全宣传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来,鱼峰交警大队先后在辖区人集地带、乡镇、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95家(次),举办专题活动29场,并印制50条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万份交,把“交通安全宣传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办得红红火火,有声有色,收到预期效果。结合未来交通发展的情况,进行探讨和分析,寻找出一条适合将来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新的思路。
2022年交警工作总结篇2
根据州交警支队《临夏州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临州公交支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在今年为期40天的春运安全宣传工作中,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示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源头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大队以“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以“和谐、平安、迎春运”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力以赴开展了春运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保证了春运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并取得了实效,大队成立了由临夏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马旭东任组长,教导员王虹霞、副大队长马小龙、x玉、秦文鹏、副教导员石小军任副组长,各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中队。通过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效的增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安全意识、从源头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源头管理,狠抓预防工作,切实把紧把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大队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冬季交通安全宣传特点有机的结合起来,贯穿到了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形成了集中宣传态势,从源头上防范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1月19日春运第一天,大队联合当地文明办等有关部门举办了“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启动日”活动,启动仪式当天,临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杨国宗、副支队长石建华、州支队法制宣传科科长娄仲彦等出席仪式,并组织各运输企业及相关单位300多人参加了会议。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倡议、宣誓、志愿者服务等系列活动,拉开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序幕。在随后的1月28日、2月10日、2月20日专题宣传活动中采取了有效措施:
一是加强对客车、校车、出租车等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强化驾驶人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意识,对一些安全意识不强,不同程度发生过责任事故的客运驾驶人进行了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减少事故隐患;
二是组织民警深入到客运企业、单位检查督促春运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组织召开客运企业领导、管理人员、车主、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会,观看宣传展板、宣传光盘、散发宣传资料,巡回举办道路交通事故图片展等,力求教育面达到了100%。
三、夯实“春运安全宣传”落实,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突出“多、新、全”为春运宣传开辟广泛阵地。
大队加强了重点场所的宣传教育,在车管分所、事故处理室、违法处理岗位等窗口单位设置了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区,悬挂、张贴了宣传标语横幅、展出事故展板挂图,滚动播出宣传光盘、散发宣传资料,大队利用新安装在中心广场、北滨河东路、单位各大厅门口的led显示屏全天候滚动播放了春运安全警示语。以“五进”宣传为基础,大力加强了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农村群众和中小学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把执法、宣传、服务三者结合起来,突出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四、加强对事故黑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在春运正式启动前,大队再一次对辖区内所有道路进行了一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事故黑点路段和安全隐患做到台帐清楚,心中有数。对已经排查出来但尚未得到治理的隐患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及时设立警示标志,改良通行条件。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措施到位。
春运期间,大队积极部署,抽调警力组成工作组,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切实高度负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查、了解、指导春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求春运工作不失控,不失管的顺利进行,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交通安全宣传到位、源头管理到位、巡逻管控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根据统计,大队在春运期间累计出动警力57人次,出动警车21台次,悬挂横幅8条,拱门1个、立柱2组、展出展板50张、散发资料11000,受教育23023人次。同时,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还在饭店、餐馆、酒吧等易发生酒后驾车的场所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宣传。
春运期间,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认真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责,全力以赴,严格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狠抓路面交通秩序管理,立足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个主战场,全力打好了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之战。
2022年交警工作总结篇3
12月2是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日,为切实做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明交通意识,普及安全出行常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五一”小长假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朔州市交警以“关爱生命、明出行”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的社会群体了解交通安全形势,自觉明参与交通,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一、采取多种形式,抓好“12·2”交通安全日宣传。
xx月xx日,各地纷纷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日启动仪式,强化安全宣传氛围。市交警支队在飞马广场举行了以“遵交规关爱生命、度假期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加关、市明办主任王植、市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出席了宣传活动。活动中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巡展、有奖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宣传资料发放、艺表演等,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平鲁区政府组织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领导和民警100多人走上街头,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城区大队、阴大队宣教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以“珍爱生命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播放警示光碟、展出图片为学生传授交通安全知识;怀仁大队在县广场组织了万名群众明出行签名活动,并在广场举办以“关爱生命明出行”为主题的大型图画展;应县大队民警深入辖区货客运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利用事故展板结合事故案例,告诫客货运车驾驶员遵驾驶、明出行;右玉大队在杀虎口景区对出游的司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驾驶员不要酒后驾驶、不要疲劳驾驶。
二、强化服务意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提示。
本着服务于群众安全出行的宗旨,支队民警加强对节日期间交通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等媒体,发布“五一”期间交通管理工作措施,动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劝导群众明出行、安全出行。朔城区深入辖区客运企业、旅游公司发放客运驾驶人安全读本以及安全出行温馨提示卡,播放交通安全教育警示片,讲解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加强客运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督促企业加强驾驶员监管力度,杜绝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怀仁大队在放假前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节日安全出行宣传,提醒校车驾驶员明驾驶、安全出行;阴交警大队利用手机短信平台,每天为驾驶人发布两条安全提示短信;平鲁、右玉、应县在旅游景区公路路口和景区景点电子显示屏及时播报交通路况,为广大群众旅游出行提供服务。
三、营造宣传氛围,抓好重点人群的宣传。
五一小长假期前,全市交警宣传民警深入各辖区客货运单位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组织客货运驾驶人进行安全知识学习次。4月28日,支队在朔州汽运总公司、朔州物流公司、利民出租公司、中煤平朔车队等10家客货运车辆单位,开展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驾驶人安全教育活动,宣传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展示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各(区)县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货运车辆违法整治”活动重点抓好辖区客货运公司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并在客货运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展示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对客货车驾驶人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提高了驾驶人的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为保障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打下良好的基础,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2022年交警工作总结篇4
为切实改善我县道路交通环境,庆州县交警大队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加大涉及环境污染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重污染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高度重视、部署到位。
召开重污染防治专题会议,严格按照县委县府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合理安排部署警力,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全部提前上岗,严格落实路段承包制度,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工作责任到人,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应对处置工作,并与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托国道红云公安检查站依法检查过往车辆严厉查处涉及环境污染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改善我县空气质量。
二、深入源头管理。
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在建工地,对渣土车辆、驾驶人重新梳理数量及情况,详细掌握工地渣土车辆、驾驶人信息,逐一登记造册。并结合渣土车运行路线及时间规律特点,在辖区各大工地附近设立检查点,通过设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路面防控力度,对过往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仔细检查,严查渣土车超速超载、抛洒滴漏、涉牌涉证、闯禁行、疲劳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严重违法行为,并与工地负责人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8份,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定期排查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情况,严禁交通违法超分驾驶人驾驶渣土运输车辆,并定期排查渣土车辆年审车辆情况,严禁私自改装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切实把“渣土车”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确保辖区内通行的渣土车辆都能在规定的路段、时间内安全行驶。期间共出动警力50余人次,查获各类违法行为328起。
三、加强预警,强化管控。
面对重污染天气,在保障各项业务正常进行的同时,抽调部分警力上路严查渣土运输车辆、货运车辆涉牌涉证、超载运输、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使用拼装报废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疏导管控,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仔细观察、谨慎驾驶、控制车速、保持车距,严防交通堵塞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四、安全防护,严肃纪律。
加强民警的安全教育工作,上路执勤民警要配齐防护装备,全部穿着警用反光背心,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等执法装备,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在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要时刻注意观察车辆动向,提高自身防护意识,确保自身安全。把安全防护工作做到首位,值班期间做到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有问题及时上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五、宣传教育,营造声势。
大队宣传科民警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做好重污染天气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工作,大力宣传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违法上路排放尾气等对环境和自身安全造成的危害,大力倡导市民尽量选择公共、环保交通工具出行。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媒体、“双微平台”、路面led电子显示屏、报刊、广播等网络媒体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情况,实时发布路况信息,确保道路顺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022年交警工作总结篇5
20xx年以来,我队在支队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现就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宣传工作概况
1-6月份,大队宣传工作按照支队部署,制定《xx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五进、专项行动、主题日宣传,积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新宣传模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半年来,大队在中央级媒体上稿 篇、省级 篇、市级 篇,县级 篇,市支队网采用篇。撰写调研文章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13场次,出动宣传车33天次,深入运输企业召开宣传信息工作通报会5场,上交通安全课68节,播放宣传光盘63场次,悬挂横幅99条,开放警营8场/次,张贴宣传画80张,发放宣传画册300本、宣传生活用品(方便袋印有“安全是亲人的期盼,平安是朋友的祝福”,纸杯印有“顺顺畅畅安全路,平平安安幸福家”)0个,增刷永久性宣传标语20条,印发宣传折页5000份、各类宣传单15000张,受教育面达20余万人。
近年来,大队宣传信息工作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单位1次,被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评为先进单位2次,刘礼平同志受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市公安局表彰多次,自1999年以来,连续被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授予新闻报道优秀通讯员、宣传信息先进个人、优秀新闻工作者等光荣称号。 从去年10月份至今年9月份,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利用了新闻媒体直接、强大的宣传优势。《梅州日报》和《梅州公安周刊》全文登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共24万份,《梅州日报》和《梅州公安周刊》分别刊登公安交警部门宣传落实安全法有关文章、报道240篇次和720篇次;梅州电视台《梅州公安》栏目播放宣传落实安全法有关文章、报道和警句1500篇次;在梅州电台《梅州交通时空》栏目滚动播放了宣传安全法有关知识讲座、报道和警句5300篇次。此外市公安交警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内容,编写了32条宣传标语分发到各大队,支队机关和各大队依据这些简洁、直观的标语内容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分别在梅州市区、各县城主要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处悬挂了临时或永久性的宣传标语(横幅)650幅。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寓教于执法之中模范遵守安全法
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寓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于执法活动之中,强化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如组织交通违法的驾驶员观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路面中队民警深入客运站场或在执勤执法纠违时对驾驶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并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抓好载体建设,丰富宣教形式。
一是在大队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窗口设立宣传板块、在车管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板块,配备vcd等电教设备,在大队院内设立橱窗,定期更新横幅、宣传橱窗内容,不失时机地对群众进行交通法规宣传。
二是建成法制宣传一条街。
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宣传。年内,大队组织民警多次走进苏州交通经济频率直播室,直接与司机及群众沟通交流,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赵宝峰大队长多次现场连线电台主持人,倾听司机意见,介绍交巡警执法管理情况。
四是努力创作宣传精品。大中队宣传民警通过加强自身学习、钻研,注重收集和分析各地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及交管动态,年内分别制作了适应中小学生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多媒体交通安全宣传文稿。
(三)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活动”、“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大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通过在辖区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区设立宣传点(宣传台),拉出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图板,向群众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每月25日,大队根据支队统一部署,由大队领导亲自组织,出动20多名警力,在辖区主要路口及加油站、学校等重点部位悬挂宣传横幅,在主要路口等部位设立4个集中宣传点,展出图板,集中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还针对辖区无证驾驶、违法停车、二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等交通突出问题,深入各村镇和外来人员集居区、农贸市场,向机动车驾驶人、骑车人、行人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交通法规咨询,取得了集中宣传活动的良好效果。
(四)以农村居民和“新苏州人”为重点,大力开展送法上门、送法下乡活动。针对农村居民和“新苏州人”交通安全意识较低、违法肇事率较高的特点,大队紧密围绕交通安全示范村和“五进”工程创建工作,通过强化考核、加强指导,认真分析交通事故案例,制作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浅显易懂且有针对性的宣传品,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木渎中队及时把木渎“新苏州人”服务中心作为宣传教育联系点,明确一名宣传民警,定期到服务中心设置宣传咨询台、展出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