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检自查报告6篇

时间:2024-11-21 09:10:08 分类:工作总结

经过多年来的工作,职场人一定都掌握了写自查报告的技巧,正因为人们素质的进步,大家开始了解到自查报告的必要性,总结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火灾自检自查报告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火灾自检自查报告6篇

火灾自检自查报告篇1

20xx年,我局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严格落实《陆良县20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责任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陆良”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份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念彩文任组长,副局长康平、纪委书记魏晶任副组长,魏晶同志分管该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潘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科室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科长(主任)作为本科室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负责人挂帅的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20xx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在20xx年初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20xx年下半年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民政工作一并进行研究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也都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欢度节假日。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按照市民政局的文件要求,制定了《陆良县民政局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向民政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民政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消防群防群治活动。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观摩“11·9”消防安全日的消防演练,参观了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报告,从正面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五、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xx年,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

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以光荣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殡仪馆、局机关综合档案室、救灾仓库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将以此次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组到我局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查找差距,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民政工作的良性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火灾自检自查报告篇2

一、高度重视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都市建委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的通知》(成都市建委12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应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应每周带领班组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应跟踪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标准,加强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对每一级、每一个人实行目标责任。严格控制产品采购,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达到20xx目标的密目安全网。电焊等明火作业应执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作业后应仔细清理下背部,防止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挥发性物质时,容器应随时关闭,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远离热源。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切割和焊接。各种用途的临时建筑、仓库、储罐和堆放材料应合理布局,保证足够的.安全通道和防护距离。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并有明显标志。

(二)加强建筑活动管理。

活动房的设计、制造、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地临时建筑技术规范》(jgj/t188—20xx)的要求进行,并符合《成都市建筑工地临时轻钢结构装配式活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房屋的安装应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活动室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米的消防通道,并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室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距离不小于16m,食堂室和宿舍室应分开设置。

3、二层活动房屋,当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首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只能设置一个紧急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建筑间距不小于3.5米。

4、活动建筑不得超过两层,耐火等级符合四级要求。超过两层的,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房屋的墙板、门等装饰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

6、活动室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消防等级不低于3a,厨房等消防场所数量适当增加。

7、活动室的电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第一,所有电路都要穿阻燃管;第二、灯具应与板壁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时,必须用瓷管或其他不燃塑料管覆盖;第三,配电线路上应安装智能限流器,照明电路应与插座电路分开,插座电路应配备漏电保护器。智能限流器必须安装在三层活动房屋或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单体建筑中。

(三)加强活动室的使用管理。

安装完成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防火检查报告等验收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以下防火措施:

1、活动室内禁止使用电饭锅、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室内严禁拉接电线。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或配电室。

三、加强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应把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电气常识,使员工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法规,提高自卫和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知火、重火、参火”的社会氛围,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于20xx年4月至5月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活动,2个月内对全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各施工、监理、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可燃材料的管理、活动房屋的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的安全、操作人员的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规程。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消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或漏洞。

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审查施工条件,在审查施工条件时,严格审查活动室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和移交资料;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督促现场整改火灾隐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记录不良行为,公示因阻燃材料失效引发火灾的活动房屋生产厂家。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进行总结,并向质量安全部报告。

火灾自检自查报告篇3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全国各地建筑工地火灾发生率不断攀升,据统计,在建筑火灾中,建筑工地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笔者就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日益严峻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一、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现状

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许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

2、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组织机构。大部分单位没有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没有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及宣传,制度落实不力。

3、临时建筑物多,并且耐火等级低。建筑工地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建筑大多采用竹子、木材、油毡、塑料等可燃材料,这些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同时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临时堆垛。

4、火源管理不善,无防火安全措施。由于施工现场做饭、熬沥青、违章使用电炉子、烘烤取暖等需要使用明火及电焊作业,易产生飞火引发火灾。

5、电源管理不善,电线乱拉,用电器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易引发电器火灾。

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甚至许多工地未配备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7、消防通道堵塞现象严重存在。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

8、建筑可燃材料乱堆乱放,混存混放容易引发火灾。

9、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经历基础、结构、设备安装调试和装修四个阶段。因此,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如遇到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10、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规施工,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二、建筑工地易引发火灾的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2、电焊违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大多数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

燃物品满地都是,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热电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灾。

3、火种管理不严。工地上吸烟的'同志相当普遍,这些人的防火意识大多不强,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场吸烟,而且燃着的烟蒂到处乱仍,这些火种一旦遇到可燃物,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职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4、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包括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

5、照明用电混乱。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6、可燃、易燃物多。由于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装饰装修材料,遇明火及电焊火花极易引起燃烧。

三、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八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1、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因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来的,进出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3、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免除基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对电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

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并且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外,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6、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应当场或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对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7、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养护及人员取暖使用火炉时,应保证火炉及铁制烟囱与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够间距等问题。

8、施工单位应使用具有资质证书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严禁无证上岗,并应经常对该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随着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不断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消防意识不断提高,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将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火灾自检自查报告篇4

依据《xx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集中开展了消防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我局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民政局及时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及《xx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等文件精神,并迅速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世勇任组长,副局长周国华、余尧为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的日常工作。制定印发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我局组织了召开有全局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结合xx市民政局来我市督查中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利用标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了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积极主动

联系公安局消防大队一同走进花楼敬老院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花楼乡党委政府领导、民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全市敬老院院长及花楼敬老院工作人员和院民参加了此次培训及演练。并针对花楼敬老院的特点,在市消防大队巩晓辉参谋和易爽教官的指导下,工作人员和老人在已经点燃的火堆上,演示了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的全过程,现场模拟了灭火器使用等消防安全避险救灾演练。通过此次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参训人员再次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并正确掌握了报警、扑救、疏散、自救和逃生等方法,对消防安全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三、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督查整治工作

民政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组织工作组深入社会救助福利中心、17个农村敬老院、救助管理站、xx救灾仓库、军供站、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火化车间、光荣院、xx市儿童救助中心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进行了隐患排查。在检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特别是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的宿舍、食堂、活动室、库房等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配备、设置和维护情况;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水、电等设备安全保养情况,炉灶、

烟道安全使用情况;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情况;是否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通过督促检查,局机关、下属单位及农村敬老院存在不安全隐患一是制度建设方面,24小时值班记录不全,安全巡查特别是夜间巡查制度不建全、不落实。二是电气线路方面,用电线路已老化加之用电负荷加大,易造成短路发生火灾,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三是消防设施方面。个别单位没有安装应急照明和应急指示标志,楼道内没有安全扶手,存在安全隐患;不少灭火器过期,灭火器数量少且安装不规范,没有安装配备消防栓、消防水袋。针对排查出以上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落实。

四、强化值班督导,确保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落实消防隐患安全责任。局机关和下属和各敬老院按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加强对各个敬老院消防隐患的'自查自纠,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消防隐患安全的良好局面。各敬老院定期召开院民会,广泛宣传,教育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物品要堆放有序,不在房间堆放杂物,不吃倒床烟,严禁在房间私拉乱接电线,拆除院民寝室所有插座,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统一管理,避免一切安全隐患。工作人员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全力改善消防设施设备。民政局立即下发了《消防安全、卫生检查整改通知书》,专项排查行动的开展,极大的推动了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目前下属各单位及各敬老院已将发现的隐患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各单位、各敬老院对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的,按照要求正在进行更换、增添购置,尽快完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施进行了及时整改,煤气、汽油安排专人负责保管,确保用电用气安全。在局机关设置16个灭火器;在救助管理站4个灭火器;在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更新38个干粉灭火器,新增应急灯和安全疏散标志十二组;在光荣院新增4个灭火器;17个农村敬老院新增98个灭火器,16个消防栓。

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要求各单位、各敬老院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民政局定期组成督查组,对各下属单位、各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检查

火灾自检自查报告篇5

自x月16日我市召开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会议之后,我镇按照会议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落实。现将我镇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我镇辖区内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00余家,重点监管单位219家。其中学校14家,网吧4家,休闲娱乐场所6家,超市百杂21家,其他174家。安全监管对象种类繁多,任务繁重。今年以来,我镇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为抓手,坚持推进消防安全“三分六定”网格化管理模式。

我镇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我镇成立了网格化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xxx任组长,副镇长xxx、司法所长xxx、综治办专职副主任xxx、稳定办专职副主任xxx为副组长,派出所、安监所、工商所、群工办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消防中队,由镇消防中队长x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xx镇辖区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具体职责分工是:

xx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xx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指导各村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镇其他班子成员为分管责任区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村村委主任为所在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分解任务,细化内容

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消防安全监管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出台实施方案,收集相关信息,划分各级网络,对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等问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和档案,确定各级网络、各个责任区职责。通过建立三级网络,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把网格化管理科学涵盖到整个辖区,力争实现“无缝隙、无缺口”的消防安全监管格局。

分层分级建立责任区。以镇政府为单位建立一级大网格;以24个行政村为单位建立24个中级中网格;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200个三级小网格。

落实责任区包片领导。一级大网格明确1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设置5名专职安检人员;二级中网格按照分

工包片到各村,并明确主要负责人,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设置1名消防安全管理员;三级小网格由各村按照分工包片到各村民小组,各组明确主要负责人。

明确各级责任区职责

召开了各村支部书记、安全员、各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会议,宣读了告成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三级网格的工作职责。要求各村、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监督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抓好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完善制度,强化落实

为规范我镇的消防安全管理,推动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建立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实行检查巡查制度。各级网格分包领导每月至少组织检查一次;各村支部书记、安全员每周至少检查小网格消防安全工作一次;巡消防队员每天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实行层级负责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

坚持宣传培训制度。镇消防中队每月5日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安全员及相关部门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进行培训并通过彩页、宣传栏、橱窗、安全警示牌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每两个月由镇消防安全网格化领导小组组织工商所、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消防中队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当前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实行督办移交制度

实行网上监管制度和奖惩问责制度。按照登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网上监管和奖惩问责制度,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四、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按照xx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位设置和工作流程,实行分级处置、层层分解。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按照自身职权,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整理上报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问题实行综合分析、分类处置,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由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实行联合处置。

火灾自检自查报告篇6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三起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火灾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汲取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20xx】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的通知》(成建委发【20xx】 12号)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 强化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20xx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护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20xx)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

(三)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20xx年4月至5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安全、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当场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

《火灾自检自查报告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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