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论》的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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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的心得体会篇1
毛泽东的《实践论》写于一九三七年七月,当时党内出现了两种妨碍革命发展的思想,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为了推动革命的发展,毛泽东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这种错误思想,从而著成此书。又因重点是揭露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这种主观主义,故题名《实践论》。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对于实践的正确而系统的见解,对于指导当时的中国革命,指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收获成功。
毛泽东同志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在读完《实践论》全文之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根据我个人的看法,这篇文章主要的结构是这样的:
一、介绍马克思认识论的基本观点。毛泽东在写这篇文章时,他开始向人们说明:人的认识是由实践产生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里简要介绍了关于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历史,并简要的介绍了认识论的主要观点。
二、进入文章的精华部分,比较详细的分析人的认识如何从实践发生,又如何服务于实践。这里,他认为认识应该是这样的,“第一步,是开始接触外界事情,属于感觉的阶段。”对于认识的深入过程,毛泽东通过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对帝国主义的认识和对战争的例子,更加透彻的说明了基于变革现实的实践而产生的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的逐渐深化活动。“第二步,是综合感觉的材料加以整理和改造,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这里,毛泽东谈到认识的能动作用,即“不但表现于从感性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
三、概括全文,从时代责任讲起,提出当时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任务——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这句话告诉我们,只有深层次的领悟事情的本质,也就是理论,才能更好的掌控事物。也就是所谓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实践论》文题虽为“实践论”,但其论述的过程却始终离不开认识。通过不断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从而更能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
认识来源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中国人民对帝国主义的认识,以及战争的领导者对战争的认识等,皆是如此。
“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成功,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失败乃成功之母”,就是这个道理。
?实践论》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新发展,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结晶。它科学地解决了几千年来中国哲学史上争论不休的知与行的关系问题,用科学的认识论武装了中国共产党,为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哲学基础。作为新世纪青年的我们,应该继承这种实事求是的精神,并把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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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的心得体会篇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直属团委组织公司团员举办读书活动,推荐《实践论》与《矛盾论》两本书,这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对于青年朋友提高思想认识有重要作用。《实践论》是毛泽东在1937年7月写就的,这一时期在中国共产党内存在着两种错误的思想,一种是教条主义,一种是经验主义,都是片面的强调其中一个方面,错误的思想使中国革命受了极大的损失。为了揭露两种思想的危害性,特别是教条主义,毛泽东以重要的《实践论》做出了正确的思想批判,最终指导中国革命走向成功。可以说,如果没有毛泽东的《实践论》,中国革命要走很多弯路,甚至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这部着作《实践论》不论是在中国革命时期指引中国共产党走向胜利,还是在当下为社会各个方面提供思想指导,都是极其正确和重要的。《实践论》是毛泽东对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对认识的深化运动的深刻理解,即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它包括人们通过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类的生产活动等)获得一定的认识,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又推动人们认识的不断发展,最终通过实践才能对人们的认识的真理性进行判断。通过对两者相互关系的分析,强调了两者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将两者统一起来,才能正确地对待某一问题。
?实践论》对于人们正确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在各种社会活动中,要正确对待某一事物、某一问题,就必须按照《实践论》的方法,不断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人们实际的工作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问题,发现问题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问题可能产生的原因,然后就应该再回到现场根据初步原因再推理后果,分析能够产生哪种结果,论证之前得出的原因。如果不符合情况,就应该继续分析,直到找出真正的原因,最后才能依据原因解决问题。而如果只是得到一个原因就去解决问题,不去实践中论证,那可能得出错误的原因,根据错误的原因去解决问题,非但不能得到解决,反而会产生新的问题。所以,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应该根据《实践论》中认识和实践的相互关系,从实践中不断提高认识,从实践中不断验证认识的真理性。唯有如此,才能不断提高人的思想觉悟,才能不断提高人的工作能力。
通过学习《实践论》,能够深刻认识到认识与实践的重要关系,而且更要在实践中加深理解,在工作生活中践行,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从而不断进步,不断提高。让我们年轻朋友都能学习到《实践论》的精髓,真正的在实践中来完善自己吧。
《实践论》的心得体会篇3
毛泽东同志的这篇实践论主要论述的是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这篇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的革命实践相结合,开创性地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观念和理论,是指导现当代中国取得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伟大成就的科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是科学的知行统一观。毛泽东同志的实践思想是我们党执政的指导思想,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在今天,对于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坚持科学发展观仍然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特别是要求入党的学生就更应该研读这篇文章,从中学习辩证唯物的看待事物的方法和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这就告诉我们人类的一切认识都是从生产活动中得到的,然后再用这些认识来解决人类生活问题。这就是人类的认识发展的基本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之所以比其他理论先进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他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毛泽东同志正是学习了马克思的这一基本原则,把中国的实际情况和理论相结合,才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
毛泽东在这篇文章中论述到“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人们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一定要是自己的思想符合客观外界的规律,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要想知道自己的认识或理论是否正确,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就好比如我们做应用题一样,要想知道我们做的是否正确,就必须把我们的结果代到实际问题中去检验。这也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基本观点——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所以,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
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还论述到认识的过程,“第一步,是开始接触外界事情,属于该觉阶段。第二部,是综合感觉的材料加以整理和改造,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这告诉我们,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实践。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感性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理性是认识的深入阶段。“认识有待于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这就是认识论的辩证法”。这就教导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从感性的认识经过深入的思考,然后跃进到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的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认识是从实践开始的,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必须再回到实践中去检验。列宁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这就告诉我们,要完全的解决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达到预想的目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被成为真理,就是在于它们是在实践中产生的,更重要的是它们在被后来的革命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实践中所证实,然后又在实践中被丰富。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之所以能够作为真理的检验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首先,真理的本性在于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其次,从实践的特点看,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真理一定是符合逻辑的,但符合逻辑的不一定是真理。是不是真理,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得到最终的证明。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这就是真理的发展过程。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的深化和提高,这就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
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这就是我读毛泽东同志《实践论》的心得,也是我所领悟到《实践论》的精华内容。
《实践论》的心得体会篇4
最近,按照省厅和警令部“三读”活动的安排和要求,我认真阅读了毛泽东的《实践论》,深受启发,总有一种清新之气如春风般扑面而来的感觉,除了因一些旧事远去的生疏感外,并不觉得烦难。
?实践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我认为,不懂得哲学的人,是无法深刻理解事物的,没有哲学思维功底做铺垫,也是无法进行事物抽象思维的,因此,认真学习哲学十分必要。一九三七年毛泽东之所以以“实践论”为题阐述认识论问题,有理论和实际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和基本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特征。二是党内存在的“左”倾教条主义,轻视实践,造成中国革命的严重损失,用实践的思想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具有现实针对性。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总结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这是正确的实践观。“自觉投身公安工作实践中去”,相信这也是对于我们每一个民警的要求,同时也是新时期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不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实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真理又是相对与绝对的辩证统一,所以要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真理。公安工作,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不能用理论去切割事实,而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地验证、修改、补充、完善工作机制,以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路线。“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是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根据这一基本原理,在公安工作中必须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路线,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毛泽东指出:“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从感性认识而主观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主观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因此,对工作对象的认识,就不能满足于经验层次,而要经过思考、实践,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求得理性认识,总结规律性。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正是在长期、细致的实践中,达到螺旋式上升的良性循环状态。
只有在公安工作中大胆实践,才是我们对于公安工作认识的真理性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
少数民警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我们要抓紧机会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才能做有准备的人。
?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
?实践论》引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在实践中获取成功,在实践中得到经验。
《实践论》的心得体会篇5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毛泽东同志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在读完《实践论》全文之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实践论》文题虽为“实践论”,但其论述的过程却始终不离开认识。通过不断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从而更能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
?实践论》首先说明了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赖关系,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里,人的社会实践其内容正是生产活动、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等等。因此认识对社会实践同样有着依赖关系。
“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此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失败者成功之母”。
通过阐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产生,而又服务于实践。
首先,认识来源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无产阶级对于资本主义的认识,中国人民对于帝国主义的认识,以及战争的领导者对于战争的认识等等皆是如此。
但是,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与实践,并要回归实践。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在获得理性认识之后,还有更重要的过程,那便是从理性的认识到指导实践又一个飞跃。通过得来的认识指导实践,并且在实践中检验的发展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在由感性到理性的运动过程中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认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到证实之后,人们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运动便是完成了,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认识并没有完成。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阶段变化发展时,认识就要继续,就要适应新的情况。客观过程的发展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因而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同样充满矛盾和斗争;社会实践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过程也应当是无穷的。
于是,我们得出,在单个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中,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我们又可以得出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以至无穷,并且每个新的循环都代表着更高的内容。
?实践论》不仅深刻而又系统地论述了认识与实践密切关系,同时也对一些与实践相关的问题给予了精辟独到的见解,使我深受启发。
关于人们在面临新的实践活动的信心问题。通常人们都不愿在没有把握、不清楚情况的时候去进行某种实践。在《实践论》的论述中,谈到了一个人的勇气与信心跟他对工作的内容和环境有没有规律性的了解直接相关。这对于我们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大学生在学习、研究以至将来的工作都会面临各种机会与挑战,而对于面临的实践活动我们的了解程度直接影响我们的信心。许多人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
关于正确、深刻的认识来源问题。《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比如说游泳、骑自行车,一个人因为不会而不去游、不去骑,总在一旁看别人做,那么他永远也不可能会。又比如说我们学英语,因为说得差而不说,总是把话放在心里念,那么我们就不可能说好英语。许多事物,必须我们亲身实践才能得到真实的、正确的感知,正所谓“实践出真知”。以旁观者的心态,是不能学到东西的。
关于真理的绝对与相对的问题。这是一个极为深刻的哲学问题。“没有绝对真理”,这句话如果是正确的话,那这句话本身是否看作是绝对真理呢?这似乎存在着不小的矛盾。《实践论》认为:“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绝对真理是存在的,但不能被人单独认识,不能被某一句话阐述,因为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对于实践的正确而系统的见解,对于指导当时的中国革命,指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收获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