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月亮玩月亮读后感8篇
读后感是我对书中意象和象征的思考,让我更加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通过阅读他人的读后感,读者可以获得对书籍的评价和推荐,从而更有针对性地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作品,总结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走月亮玩月亮读后感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走月亮玩月亮读后感篇1
之前看奇葩说有位辩手提到一句话——我们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由于误导一直以为出自《月亮与六便士》,直到今天看完全文,发现并没有这句话。我想这可能是辩手对于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与总结。
那期的辩题是——没有上进心我错了吗。我想联系到我们这些平凡人身上,这样总结再合适不过了。——我们用尽了全力,哪怕 最后过着平凡的一生。
艺术家的诞生固然要经历苦寒来,周遭充斥着所有人的不理解;那么艺术家的朋友与身边的人呢,他们同样又何其无辜与不易,这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纵然他们的所为都有不为大众所知的不纯粹。
当然,文中一再提到“艺术理想”与“世俗价值观”,我想,我也不过是深受这种价值观浸染并构成这世俗价值观的寥寥一员。
天才的.诞生不可否认会为某一领域增光添彩,甚至推动人类的进步,天才的一生也会被世人无限渲染。但是,我却无法以此来和一个被世俗认为的平凡一生来做比较,哪种人生更有意义。
前者的人生,我很尊重,但不推崇。
好像是有点扯远了。
因为我在重新回顾时,又看到这样一些话,——“月亮重要,六便士也重要,性格即命运,命中注定哪样就是哪样。”
“我看这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予什么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承担什么责任、对个人有什么要求。”
可能,有些书就是得我们经过时光所赋予的经历后,才能幡然悟到。
走月亮玩月亮读后感篇2
毛姆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以法国著名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写的是年过四十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职去巴黎画画,几年后去了南太平洋岛塔希提,在那里度过余生并创作出了价值非凡作品的故事。
月亮代表梦想,遥远却皎洁!每个人都看得到却很难触及;六便士代表财富,咫尺但难免俗气,它是大多数人选择的方向。选择月亮的人很难为别人所理解,即使得不到金钱,追梦人依然快乐、享受!作者毛姆透过小说表达了梦想和财富的.选择关系。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怎样的驱动,才能不要六便士,赏着月光,衣衫褴褛,包不果腹?可惜,我们还是被六便士所困,抬头看见月光,低头捡起了六便士!
人如果没有梦想,和咸鱼又有什么区别!
可惜,我们中的不少人大概都不清楚自己的梦想吧。如果没有梦想,那可不可以退而求其次,明白到底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想成为怎样的人?太多的束缚,太多的需求,太多的逃避,最后我们就这样走完了一生。
也许所有人在小的时候都追逐过梦想,可家人,朋友的不支持,嘲讽,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不再抬头望月亮,而是踏踏实实低头捡地上的六便士。也许还会偶尔幻想,抬头看看皎洁的月亮。可最终还是低头。太多人给我们出谋划策,那我们还是自己吗?我们都应该抬头看看月亮,追逐自己的梦想。而不是活成自己不想要的样子。他人是为了我们好,可我们不是他们。也许我不是他们心中想要的样子,但我一定是我自己想要的样子。
人生就这点,不冒几次险怎么知道不会成功?别给自己留下遗憾!
走月亮玩月亮读后感篇3
最初阅读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书名吸引了我,很好奇为什么这本书叫《月亮与六便士》,便读了这本书。
刚读到书中主人公特里克兰抛妻弃子抛下一切,远走他乡,从伦敦去了巴黎,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时候,我能想到的就是他外边有人了,不然怎么可能一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人突然之间可以一切都不要,远走他乡呢?他的妻子还有他家里的朋友亲戚们都觉得他肯定外边有人了,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
后来,有人前往巴黎,在一个破旧不堪,乱糟糟的小房子里找到了他。当时的他,穿着一件破旧的诺福克夹克,胡子拉碴,好多天没刮,虽很邋遢,却神态自若。了解所有的事情真相后,才知道他不是因为不爱他妻子,也不是因为他身边有别的女人了,而且因为他想画画。多不可思议,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就因为想要画画,什么都不要,在所有人看来他是疯了,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再不开始,就真的晚了。过后,妻子知道了后,同意离婚。说了一句:“他要是因为外边有女人了,他会回来,可他是因为想要画画,就不会回来了”。
就拿当下来说,处在大数据的科技时代,又有多少人会像特里克兰那样,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可他就是做到了。即便是生活贫困潦倒,即便是病魔缠身,他都没有放弃。他对理想的追求和热爱达到了我们所不能理解的境界,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挺深的,虽然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有时候真的很远,但让理想照进现实多半大概就是比别人多了一份执着、多了一份坚持、多了一份勇气。所以有梦就去追,不要在该奋斗的时候选择放弃那个本可以发光的自己。
走月亮玩月亮读后感篇4
?月亮与六便士》——听起来是个很诗意的名字,但里面的内容琐碎多于诗意,斯朱兰的一生也不是诗意的一生。
首先是“我”这个人物,有点啰嗦,叨叨了很多无关的事,硬着头皮看完漫长的铺垫。后面“我”对一些人的描写也过于拖沓。阅读起来不大痛快。
其次是画家,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疯子,而不是天才。放弃了自己原来的工作,一心想要追求“月亮”。作者通过“我”将斯朱兰各种事迹串起来,初看实在觉得画家是个自私的人(作为一个俗人的眼光),如果是因为追求理想,对所有事都无所谓,不受欲望的支配,大概人设会更接近我们对“好人”的认知。但是偏偏是个高傲的人,夺别人妻与屋的行为实在无力接受。看到别人说的一句,“渣男就是渣男,不因为他最后成功了,就洗白”,蛮认同的。这样子的想法,直到他和最后一个妻子,生活在岛上,才感受到斯朱兰的追求。对他的反感才有所减轻。(那部分需要细细体会啊。)
最后是对书中斯朱兰的三个女人的描写印象深刻,一是第一个妻子宁愿他有外遇也不愿接受他为了画画而丢下家庭。第二个女人因斯朱兰对她有吸引力而产生恐惧,最后又飞蛾扑火般的走向自杀的道路。第三个女人是做到不打扰他,但在他病的时候那种“他是我男人,我是他女人”的决心蛮令人心动的。
内容跟朋友所说的差不多,但是由“我”说出来蛮意外的。
走月亮玩月亮读后感篇5
这本书我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去看完,不过我在前两个月加三星期都在划水,在最后一个星期的时候才静下心把这书看完。不得不承认自己在阅读前期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也许是因为自己真的不懂什么英国幽默又或者自己思维层次还不够深,无法将书里面两种甚至多种的价值观有很好的区分,导致前期后期出现了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不过在知乎里面也有看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勉勉强强也能梳理一点东西。
一、 爱情
关于爱情,我就不提斯特克里兰这个无情的人了,即使他在我下面文字中会有些许描述,但是在语言镜头中,下面的主角不是他。斯特克利兰一生大概有三位女子,三段情,而在我看来前两位爱的并不是斯特克里兰这一个人,她们爱的更多是自己。特别是第一任,爱的就是她的幻想,一旦轨道偏移,就想着去改变真人,这是一件特别可笑的事情。爱一个人更多的是包容,不仅能包容好的也能包容坏的,像是爱塔一样,不去过多打扰,给足了彼此空间,让爱的那个人活得更像他自己。在看知乎的时候看到了这样一句话,觉得特别有道理:
感情易在日久生情,难在小心经营。
有感觉无感情,最终不过是,开始时,适逢其会,分开时,天各一方。(第一任)
有感情无感觉,最终不过是,在一起时心意难平,分开时又决议难定。(第二任)
这也是为什么斯特克里兰在面对爱塔恳求——留下在他身边照顾,他会心软。文中这样描述:
“如果别人选择离开,让他们走好了,可是我不会离开你的,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如果你离开了我,我会吊死在屋后的那棵大树上,我对上帝发誓,我说到做到。”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有种不屈不饶的倔强劲。她已经不是那个驯服、软弱的土著小姑娘,而是一个意志坚定的女人,已经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无论你去哪,我都跟着你。”
片刻之间,斯特克里兰的铁石心肠被动摇和软化,眼睛里含着泪,慢慢地顺着脸颊流下……
二、 梦想无高低贵贱
有的人想一生顺顺遂遂,偏安一隅而知足常乐;有的人想突破自我,渴望直面生活的崎岖。两种生活,两种不同的价值观,是两种不同的选择,无好无坏。做自己想做的人,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无人能去评判是非。
生活有许许多多的意难平,如果自己能在20岁前、(30岁40岁都没有问题)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想要过怎么样的生活,想要成为怎么样的人,能像斯特克里兰那样洒脱其实真的就够了。与其碌碌终身,不如活着像他一样明明白白。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他,这也是他的伟大之处。
他的勇气,“包含着对自己一直道德体系的抛弃,包含对他们责任的否定,包含对别人伤害的不屑(这是我不喜欢他的一点),这种内心的纠结,远远大于了物质的贫瘠。”
三、 对于梦想的态度
之前在打辩论赛的时候,因为没有对梦想进行深入解刨而输掉了比赛。师兄说的很对,梦想是可以让自己舍弃生命去追求的一个渴望,穷极一生都要去弄懂的,去实现的东西。像斯特克里兰在画画这个“魔鬼”的驱动下,舍弃手中的六便士,逃离英国,去巴黎追寻他的白月光。没错在追寻的过程中,是痛苦的,因为我们的努力无法可视化,我们无法得知我们已经走到了哪一步,所以我们才会说要放弃。但是我们忽视了一点,我们是因为热爱所以才要追逐它,当我们投入这件事的时候,已经得到了最大的报酬,能否被认可,收入是否同努力成正比都已经不重要了。
这读书笔记还真是草草收笔,只能说自己真的很弱,无法将心里面想要表达的说出来。其实这本书是我打完辩论后看完的,最后一场我是替别人上的,只有两天时间准备,关于梦想的。现在就挺后悔当初没有提早看完这本书吧,始终意难平,不过现在也挺好继续加油吧。
走月亮玩月亮读后感篇6
作者王一梅写了乌丢丢的奇遇、小布头的奇遇记、小巴掌的童话……但是我读了鼹鼠月亮河这个故事。
在这里我看到了鼹鼠米先生的第九个孩子孩子米加又黑又丑。但他的爸爸妈妈和八个哥们都不讨厌他,它在月亮河也认识了鼹鼠尼先生的女儿尼里,米加总是看见尼里给她的十二个人姐姐在河边洗衣服,总是把手冻得红红的,有时候还拧不动衣服里的水,米加就决定要为她制造一个的洗衣机。米加再制造洗衣机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在米加向魔法师咕哩咕学习魔法的时候,它就学了很多的小魔法比如:把一张纸变成一片蓝色的小树叶……但在黑熊院长听说了他们,就请他们到黑熊剧院表演。但在有一次表演魔术的时候咕哩咕不小心把米加变成了乌鸦。但等到一百年过去了米加终于制造出了了一个洗衣机,但这个洗衣机看上去很奇怪,想一个大大的球。
在这个故事中让我懂得了友谊是钱买不来的,不管我们长成什么样子我们的父母都不会嫌弃我们,只要我们努力,就一定能制造更多的东西,虽然你长得丑,但你是有价值的。我们一定要向鼹鼠米加学习呀!
走月亮玩月亮读后感篇7
今天,我阅读了王一梅写的《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十分的令人感动。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米加,米加是黑色得,有着尖尖的鼻子,眼睛亮亮的`,很瘦小。
这本书讲的是:鼹鼠米加出生后,在美丽偏僻的月亮河旁,搬来了鼹鼠尼先生一家,他们的皮毛是灰色的,小鼹鼠尼里负责全家的洗衣任务,有一天,米加和尼里遇见了,两人便成了朋友。米加觉得它太累了,便想制作洗衣机给尼里。
因为洗衣机的材料不够,所以米加拿上尼里送他的月亮石去了城是里赚钱,遇到了魔法师咕哩咕,米加跟他一起学魔法,一起演出赚钱。有一次,咕哩咕不小心把他变成了一只乌鸦,米加开始了乌鸦的生活,他和乌鸦们一起挖地洞预防老鹰铁嘴。咕哩咕来到了黑森林,终于找到了魔法书,把自己变到了米加住的乌鸦坡,寻找米加,把老鹰铁嘴变成小鸡。最后米加变回了月亮河,造出了洗衣机并送给了鼹鼠尼里。
我们要学习米加一样有一个坚持不懈的心,有爱和宽容,勇敢地向前。
走月亮玩月亮读后感篇8
米先生是月亮河一带有名的挖掘家,他在挖掘的时候,家里出生了八个可爱的小鼹鼠,第八个鼹鼠颜色是黑的.,让米先生和米太太烦恼不已,而且,他还有一个坏毛病,这只黑色的鼹鼠要么不睡觉,要是睡着了,哼哼,那就别想轻易地叫醒他。
晚上,他认识了米先生的孩子,尼里。就在那天晚上,尼里给了米加一个鹅软石,看到尼里每天都要洗衣服,米加就离家出走,去城市里找零件做洗衣机,在路上,他遇见了好心的田鼠,让米加在他家里吃了饭。后来,米加来到了书城,在那里面认识了咕噜咕,接着,他们在黑熊剧院表演,一不小心把米加变成了乌鸦,后来,米加飞到了乌鸦坡,认识了红辣椒和黑炭,接着,咕噜咕把老鹰铁嘴变成了小鸡,最后,米加做成了洗衣机,尼里不用在晚上洗衣服了。
我感觉王一梅阿姨的书不如杨红樱的书好看,可你的书也十分的好看,特别是《鼹鼠的月亮河》,棕色的鼹鼠,呵呵,王一梅阿姨真有想象力。我最喜欢的部分是咕噜咕一不小心把米加变成眼熟的那一部分,我想:能在乌鸦坡遇到那么多好朋友,米加真是太幸福了。要是我也有那么多好朋友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