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风的读后感通用7篇

时间:2024-07-10 15:11:21 分类:学生总结

每次写读后感都是一个让我们锻炼语言表达能力的机会,应该珍惜,在写读后感中,书籍里的每个细节都值得我们用心品味和感悟,总结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关于风的读后感通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风的读后感通用7篇

关于风的读后感篇1

朝花夕拾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刚听说要读朝花夕拾时我的内心对它是带着一丝抵触的,因为很多人都说看不懂。但直到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这本书非常的好,是对当时的中国社会的讽刺,以及对当时愚昧麻木的普通中国老百姓的呐喊。如其中提到长妈妈,鲁迅是对长妈妈十分怀念的,比如她为鲁迅买的书,但有时鲁迅却瞧不起她,是因为她的愚昧,笃信鬼神,十分的迷信,这是当时广大中国劳动人民的缩影,因为他们的生活困苦,所以不得不把精神寄托在神灵上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这跟鲁迅先生的《故乡》中所描绘的闰土也是一样的。

还有一篇我记忆比较深的是关于鲁迅先生对于猫的看法,这是一篇讽刺意味很浓的杂文,作者通过形象的比喻,猫,鼠,狗介质不同的人,讽刺意味十足。是对当时的学术界的批评,也是对白话文的倡议,是我最为喜爱的一篇文章。

还有一篇就是在我们语文书上的藤野先生,是记录鲁迅先生在日本仙台学医事的事情,作者讲述了当时清国留学生在外国被欺辱,称为低能儿,并遭到无辜的排遣,嫁祸,冤枉,同时塑造了一位医学老师藤野先生,他对人公正,为人真诚,正直,深受鲁迅先生的喜爱。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生命感悟,让我们一起去领悟,去了解那段历史,那个社会。

关于风的读后感篇2

?水浒传》是我国古典文学中一部名著,讲的是梁山108位好汉起义反抗朝廷,后接受招安的故事,《水浒传》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字:忠和义。

忠就是对人民对国家很忠心。宋江对梁山事业很忠心,对国家也是忠心耿耿,这就是忠。他打破辽兵,为国出力,这就最好的证明。

忠,也许绝大部分人都能做到,但是,义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可是,《水浒传》里108位好汉每个人都做到了义字,他们都可以为别人赴汤蹈火,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保住别人的性命都原意。

我记得鲁智深看到金氏父女受恶霸郑关西欺负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三拳打死郑关西,虽说有些鲁莽,但这种为素不相识的人打抱不平的义气是让人敬佩的。

关于风的读后感篇3

在漫长的暑假中,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这本书又让我重温了108条好汉的故事,使我心潮澎湃。

在梁山聚义的英雄好汉中,我喜欢花和尚——鲁智深。他在作品中第一次出现是为素不相识的金家父女打抱不平,三拳打死镇关西;第二次为林冲报仇,其实也只与林冲在相国寺见过一面,就救了林冲的性命,使他连和尚也作不成了。

我也喜欢武松。他是我心中的英雄好汉,他武艺过人,力大无比,顶天立地,敢作敢当,在民间的各种曲目中,久演不衰。他还具有强烈的复仇意识。他既不像李逵不计后果,打过之后一走了之,也不像鲁智深避祸出家,逃之夭夭,他做事光明磊落,知恩必报,受人滴水,报以涌泉。武松蛮勇仗义,宁折不弯,敢于复仇,是人们心目中顶天立地的.复仇英雄。

我还喜欢石秀,他被江湖好汉称作巧石秀,他为人精细,性情复杂,做事机巧,同时又嫉恶如仇,拼死相争,众人还送他“拼命三郎”的美称。他还为人仗义,会使些抢棒,一生执意路见不平舍命相救。一生行侠仗义,没有任何私心杂念。

水浒人物具有强烈的群体意识,“八方共域,异性一家”。他们各自的背景、经历、个性均有很大差异,但在群体中都能和睦相处,平等相待,各显所长,有强烈的群体意识。全文的一个“义”是连接梁山好汉唯一的精神纽带,也是他们唯一的价值取向,为朋友,赴汤蹈火在所不惜。乐观幽默的人生态度是水浒大多数人物特有的精神面貌,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一样风趣、自信、乐观、有声有色,读来令人振奋。

这真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啊!

关于风的读后感篇4

飞行员因飞机故障,与小王子邂逅在撒哈拉沙漠。于是,他们开始讲述一段神奇而又渺远的故事。

小王子来自b612星球,据说这是个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星球,只要将椅子转一转便可以看见落日。他拥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尽管他与玫瑰花彼此相爱,却又彼此不解。也因此小王子开始了他漫长的旅途,他走访了一些星球,遇见了徒有其名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自相矛盾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实业家,兢兢业业的点灯人,还有地理学家。然而这些大人们对他来说都是十分奇怪的,他们与生活、事业、金线、名利紧紧纠缠,或许成长带给人类的就是这些变化。即使我们现在还是个孩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终会成为与国王,爱虚荣者,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地理学家类似的人,因为我们就像是飞行员一样生活在这个被大人欺骗的环境里。

或许大人与小孩的.区别就在这里,小孩因思想简单,没有缠绕不清的头绪而将生活看得十分透彻关于小王子读后感800字5篇关于小王子读后感800字5篇。大人呢,他们自以为是的阅历丰富,将事情无限度的扩大,到头来不过是庸人自扰。这大概不是他们的错,因为这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许多无可奈何的事情。

值得一说的是飞行员与小王子两个人的友谊。当小王子看见飞行员孩童时代画的作品时,他清楚明了的说出了这副画的含义。在小王子临死前送给飞行员漫天微笑的星星,以及飞行员一句句“我不离开你”“我不离开你”。这个故事着实是感人的,又或许是两个人心灵深处的交谈。安妮在文章中写道过:不知道人的一生,会有几次的可能性,对另一个人敞开心扉。我确实是向往着这样的感情,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着另一个自己。

小王子原本以为他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细心照顾她,为她浇水为她盖上罩子。可是他困顿了,因为在地球上遇见了几千朵与他的玫瑰花一模一样的玫瑰花。然而在他失望之际,狐狸告诉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

关于风的读后感篇5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陈恩。当拿到这本书时,我的眼球就被《西游记》这个书名吸引住了。《西游记》?这本书为什么叫《西游记》呢?我想:“西”是西方、‘游’是旅游、游玩、‘记’是过程。就是去西方取经的过程。

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历尽艰辛的他们,来到目的地。是怎样一番情景呢?这里面的人物有那些呢?面对种种疑问,我就不由的翻开书,津津有味的看着,沐浴在智慧的阳光里,那真是一种别人享受不到的享受。

‘一页、两页、三页……’听书‘嚓嚓’的翻页声。一本将近五厘米厚的书就看完了,其中我最喜欢妖怪,妖怪不是本性很凶恶、外貌很让人恶心吗?我不论它的外貌,不论它的本性,欣赏的是它面对比它强的人,一种勇于挑战的精神;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一种愿赌服输的精神。因此我们跟要学习这种精神。

看完这本书后,我还查了有关资料,得知:在写这本书之前,有两个背景,一个是故事背景、一个是时代背景。

所谓故事背景就是:原本家财万贯的家,虎落平阳,吴晨恩家境贫寒,在那个封建年代吴晨恩小时候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东上再起,在那个科技落后的年代,由此原因就有了写书的想法。

还有一个时代背景:其实西游记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就是讲皇帝从一大群和尚中,挑出一个最好的去印度讲经,挑出一个25岁的青年,途经中亚、阿富汗、巴基斯坦,历尽艰难险阻,最后到达了印度。到处讲经,这些都为《西游记》的创作奠定了基础。因此就有了《西游记》

从《西游记》这本书我明白了:1.一个人要有一颗团结的心

2.要有勇于挑战. 坚持不懈愿赌服输精神

3. 磨难是成功的基石

4.要有虔诚的信念: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得了真经。

关于风的读后感篇6

“ 可是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这就是《边城》的结尾,看似和全文基调一致,给人平淡、清丽、悠远…甚至有些仓促简单,残缺的感受, 但细细品味,却又能寻见些许耐人寻味的“边城”之美。

“边城”之美,美在残缺。

维纳斯之所以令天下人倾倒,在于她的断臂给人无穷想象;彩云遮月之所以美,就因它半遮半露,有既不能一睹为快,又不忍弃之的`矛盾美。而《边城》恰恰因为这种充满遗憾的结尾使它锦上添花,更显风采。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天下谁不想有情人终成眷属呢?翠翠既然与傩送两情相悦,理当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倘若如此,似乎又落入了言情小说的俗套,怎会产生“余音绕梁”的效果呢?

试想,傩送不去流浪,他们真的会幸福?傩送既有对哥哥之死的愧疚,又有对翠翠的依恋,左右两难,如何能以笑颜面对翠翠?而纯情的少女翠翠,不谙世事,自然无法了解傩送的复杂心理,岂不是空添愁怨....长此以往,怎会不心存芥蒂,亲极反疏? 既然天保之死的阴影会压倒两个纯情之人,那么又何必画蛇添足,狗尾续貂。本来的圆满,幸福的记忆为何要画上一个不完满的句号呢?等到海枯石烂,或许那个人不可能回来,流浪沧海桑田,或许那心结也不能打开。那痛一寸一寸地、蚀心刻骨,难道这算美吗? 是的,一件古董放在那里,绝对只是看看而已。倘若有裂缝,自然心痛,但更多是遗憾与欣赏。“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难道残缺不是一种美吗?

傩送会回来吗?不回,与母亲相比,翠翠与傩送甚至不成相爱过,这岂不是一个十足的悲剧,令人痛彻心扉,又让作者如何忍得下笔?回来,又让故事落入了俗套。由此看来,此刻戛然而止,给了我们无限想象的空间,任这故事最后如何,都由我们去想象,或喜或悲,都由我们选择,残缺,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边城》独钟残缺一种。边城之美,美自残缺。

关于风的读后感篇7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一套近300万字的小说——《哈利波特》。

这是一部科幻书,主人公是一个出生仅一年就失去父母,在姨夫、姨母和表哥的欺压与歧视中长大的男孩子。这本书带我由“麻瓜”世界来到了诱人的魔法世界,在这里,我认识了机智的赫敏、乐观的罗恩和勇敢的哈利,他们本来是三个家庭中素不相识的小孩,可后来却成了三个最好的朋友。哈利和罗恩在去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车站上偶然相识并从此成为最好的朋友,他们在和赫敏一同经历了打败从密室偷跑出来的怪兽后也成了好朋友。从此,他们三人同甘共苦,在一次闯进有全学院老师施咒语的密室里,罗恩为了破麦格教授的棋盘咒语,自己被白石头王后打晕,使得赫敏与哈利闯过魔法阵来到斯内普教授的魔药阵,赫敏用自己的沉着与聪慧破了此阵,而哈利喝下了一瓶黑色液体穿过黑色火焰进入了密室,打败了小时候的伏地魔——汤姆.里德尔,赫敏喝掉了紫色液体穿过紫色火焰,把罗恩救醒,经过这件事后,他们的铁三角组合更加团结。这件事使我明白了想要成功,不但要有勇敢、乐观、机智的品质,更要与朋友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共同对付敌人。在一堂黑魔法防御课上,一种叫“博格特”的生物可以变化出你所害怕的各种生物和东西,通过这节课,也使我明白了人恐惧的正是恐惧本身,恐惧其实并不可怕,面对恐惧,拿出你的笑容,就一定能战胜它。

如果我是哈利,面对这么多次可怕的、似乎永远都打不败的伏地魔,不管是婴儿时期的.还是长大后的,我都一定会害怕的晕死过去,但如果真是这样,我不是第一次见到伏地魔就被杀死了吗?如果我还像以前一样见到一只小狗小猫从我身边经过都吓的恨不能长翅膀飞到天上去,那我怎么面对以后将要遇到的各种困难呢?这部书教会我的不止是团结、机智、乐观,我更需要学会的是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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