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优质5篇
认真写读后感可以提高写作能力,让我们不断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读后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它让我更加懂得如何欣赏和品味一本好书,以下是总结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优质5篇,供大家参考。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篇1
“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平凡的世界》开场质朴而厚重、白描一般快速勾勒出黄土高原的风貌,简练而有力的叙事风格就像一位老者坐在树下给你讲述一个遥远的故事。
作品讲述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黄土高原上一个普通村庄人们的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和欢乐,描写了他们在大时代所走过的艰难曲折历程。
一本好书,应该深刻地影响一个人,至少让读者读后有所触动。这本书的文字有一种直击人心的力量,它不华丽、也不晦涩,但总能吸引你读下去。正如路遥先生所写“谨以此书献给我生活过的土地和岁月。”
黄土地总让人联想到贫穷、落后、闭塞,但它也是每个人站立成长的地方,承载着你的欢笑和苦难。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样贫瘠的土地上,是糙红又蜡黄的面容,充满裂纹的手掌和赤脚踩在田间的样子。
主角孙少平家境贫困,家里拖累多、光景差,渴望用知识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走出小小的双水村,走向更广阔的世界。种种因素没有考上大学,现实也打破了他的理想。他慢慢懂得,人活着,就要随时准备经受磨难。他已经看过一些书,知道不论是普通人还是了不起的人,一生都要经受许多的磨难。后来,无论是在家里干农活、在原西县打零工,还是在大牙湾下矿井,他总是倔强地干好每一件小事,挤出时间去读书,竭力让自己的眼界不被束缚,孜孜不倦地探索生命和生活的意义。
故事的开始,孙少平是个连“丙”菜都吃不起的穷困农村学生;故事的结尾,孙少平是个身有残疾的煤矿工人。他没有获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甚至失去了更多东西,但他独立于成败,独立于世俗的价值评判,独立于他人的褒贬臧否,做到了自己说的——必须要去外面闯荡一回,只是不愿这样过一生。
哥哥孙少安像很多家里的大哥一样,早日扛起生活的重担,要照顾老人,要供弟弟妹妹上学。他没有离开过双水村,却终于也没有过上那一成不变的生活。老父亲孙玉厚,是一个操劳困苦一辈子的人,他就像土地一样深沉,遇到事情,无能为力地蹲在墙角抽着旱烟,苦难是他一生的主题。
还有“小市民”般的孙玉亭、冲破思想桎梏的田福军、代表新青年的田晓霞。每个人在这片土地上越走越实、越走越沉。这样的人物和故事并不新奇,但很容易会联想到自己、父母和身边很多人。在阅读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不断逼迫你去思考人生、人性,去重新审视自己,让你对亲情、友情和爱情有了更深的感悟。
有人说,这本书带有时代局限性,过去那种衣食匮乏的年代离我们已经遥远,对于物质充沛年代的年轻人来说没有吸引力,也难以理解。
我倒觉得,恰恰相反,这本书所传递的在大时代下小人物不屈服命运、独立追求精神世界,对于物欲横流的今天来说尤为难得。满足欲望获得幸福是人的天性,追求物质占有,追求感官刺激,追求精神上满足都能使人感到幸福,但是只有精神上的满足才是长久的、高层次的幸福。精神上的满足是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并对自己的存在感到认同,是有意义的人生。正如书中人物一样,对世界有大的视野,对自己的人生和困苦就有着深刻的理解。他们并没有很高的文化水平把这一切上升到理论层面。对他们来说人生的意义是:不要像父辈一样生活、是要走出双水村、是可以弯腰干活但脊梁骨一定不能弯的硬气。
每代人都有每代人的挫折、压力和责任,无法逃避,波涛汹涌的内心才是每个人平凡而不平庸的世界。
遍地都是黄土地,他却抬头看见了月光。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篇2
?红楼梦》叙述了一个发生在贵族之家衰败过程中的爱情悲剧。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和王熙凤是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相当高的地位。
林黛玉,封建社会妇女们才华和痛苦的总结。她有高度的文学天才,清醒的哲学头脑,高尚的情操,真挚的热情。她鄙视封建文化的庸俗,她诅咒八股功名的虚伪,她不谄上骄下,不贪图富贵,她用生命来争取她的理想,不屈服,不投降,不同流合污,为了坚持自己完整的人格与幸福的爱情,她斗争到最后一分钟。在她身上,我看见了刘兰芝、李清照、朱淑真、崔莺莺、杜丽娘等各种灵魂各种智慧或多或少的点点滴滴的交流。
作者曾刻画出宝玉如何迷醉于宝钗的一只肥润柔美的手,又指出宝玉如何偶然受了鸳鸯的粉嫩的脖子的诱惑;然而对黛玉,他只在第一次见面时发现她有着微微颦锁的双眉。宝玉曾说黛玉像个神仙,却没有说她是个美人。黛玉的美是被人公认的病态的美,也是痛苦的美。高级智慧遭遇了苦难的灵魂,便发出了一种奇异的光辉来。被珠光宝气,腻绿红肥所围困的宝玉,他所要追求的是抽象的超现实的灵感:黛玉幽僻的生活,奇异的文思,超越的意境,对宝玉的确能给予一种别人所没有的满足。在宝玉眼中,她那疲弱的身体显得脱俗,含愁的眉眼显得深刻。成为宝玉心上人的不是那“艳冠群芳”的宝钗,而是“风露清愁”的黛玉,只因她能使宝玉的灵魂清醒、升华、净化。
罢《红楼梦》,使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们写的是,那些不过是生命的伏笔,供红学家们有机会上《百家讲坛》,诗词歌赋是一波三折的咏叹调,反反复复,都是说不尽的薄命。相比对青春、对逝去时光的刻骨铭心的留恋之情,幽微灵秀,气象万千的红楼境界以及光景常新的人文熏陶。使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宝黛爱情的悲剧结局。从中,我强烈地体验到爱的珍贵和生命的永恒缺憾。
回想起宝玉对黛玉产生崇高的感觉时,黛玉对宝玉产生知己的感觉时,我不禁感叹人生意识的共鸣。宝黛爱情的悲剧的必然性不只是由于个别的封建制度。不幸的结局之所以不可避免,不仅因为他们在恋爱上是叛逆者,而且因为那是一对叛逆者的恋爱。宝玉不但在黛玉死后仍然爱着她,不像张生那样悔改,而且他对于一系列的封建制度都不满和反对。他反对科学、八股文和做官。他违背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和严格的等级制度。他讨厌封建礼法和家庭的束缚。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大胆的,不知悔改的叛逆者,黛玉却同情他,支持他,爱他,而且她本人也并不是一个驯服的女儿,等待她的自然也就只有不幸的命运了。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我不满黛玉之死。黛玉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子无才便是德”之说。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两人要想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最终气死了。可转念一想,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向贾母开的了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
我不满宝玉出家。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了。他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便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像都无法改变。
我不满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宝玉他不做和尚又能做什么呢?难道他追求功名利禄,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
爱情和生命,在那个年代都显得短暂而失败,像一首钢琴曲的最后一个音符,无论有多么高亢的调,结局都是消失于离开……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篇3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置喙?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可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但《围城》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作者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奇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篇4
小说的女主角浅井玛丽在这个夜晚,待在一家餐厅里读书。她要读书的原因,在小说里给的解释则是因为自己长得不够姐姐浅井爱丽漂亮,父母认为长得不漂亮的女孩子就应该多读书。她正学习中文,过几天就准备去北京留学了。她的姐姐浅井爱丽长得漂亮,常做电视节目,做封面女郎,但在小说从头到尾就是一位沉睡不醒的女子。作者一直着力描写爱丽睡觉的姿态,面部细微的变化。在虚幻世界中爱丽一直被白川监视着,也曾有一刻醒了过来,但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封闭的世界,没有出口,后来发生了地震,监视的画面又模糊不清了。爱丽和玛丽虽然是姐妹,但内心却有一道隔膜。男主角高桥,是这个晚上陪伴玛丽的人,从相识到相知,以至最后终于被玛丽接受,内心产生了共鸣。他一直在引导着玛丽,推动着整个故事。这个夜晚,还有一个叫小薰的强壮女人在餐厅里打断了玛丽的读书,她是情人旅馆,名为阿尔法城的经理。在阿尔法城有位中国女孩,从东北偷渡来日本的,小薰看到她时她已经被她的客人剥下所有的衣物,身上一丝不挂,蜷缩在角落里。房间满是狼藉,墙壁上也留有打斗后凹陷下去的痕迹。又因为语言不通,那女孩一直都没说话,直到玛丽来到她身边,用一口流利的中文询问情况。原来是因为事情还没开始,女孩就来了月经。男人一怒之下就对女孩拳打脚踢,拿走了身上所有的衣物和财物。又因为是偷渡过来的,所以不敢报警,否则许多事情将更被复杂化。悬浮于空中的“视点”静静注视都市中的光景,那个男人,白川,在“视点”中,手上拿着一根带橡皮头的银色长铅笔,上面印有公司名称veritech。是个上班族,光鲜亮丽,有老婆有孩子,待到天亮,他又是一位能干的好丈夫,好爸爸。
其实我对村上在这本小说里有设中国人物是感到惊讶的。虽然在小说中中国女孩被欺凌、侮辱,但实际上村上并没有诋毁中国人的意思。从玛丽是学习中文,将被派到北京留学,又是善良的代表中可以看出,村上渴望了解中国。小薰在小说中也咒骂:“卑鄙的家伙!简直一文不值!”说明日本的群众们对于“恶”还是用辩证的观点去看待的。小说中最可恶的男人,白川。林少华教授是这样分析的:敬业勤奋,文质彬彬,但丝毫没有作恶意识和愧疚感。他是个“在大街上走碰头也几乎留不下印象”的“普通的家伙”,因而具有代表性——日本民族性格中“恶”的代表。又因为不敢报警,所以“恶”一直是被纵容着。他在平行世界中对中国女孩施暴,在虚幻世界中偷窥一直沉睡的爱丽(一直不明白爱丽这个角色代表什么意义…但是描写是很多的,只是她始终一直在沉睡,没有言语)后来比较解气的事情,就是高桥在便利店接起的那只手机,是白川丢在便利店的。电话的那一头是中国女孩的“头儿”,一接起电话,那边就传来咒骂白川的声音:“如果什么时候有人在什么地方敲你的脊梁骨,那就是我们”“也许你以为干得巧妙,可你逃不掉,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掉”。不过在另一个我读了好几遍才弄懂的地方,就是在小说快要结尾时,玛丽又回到了阿尔法城,那里的一名员工,叫做蟋蟀,是一位正在逃亡但是善良的人…她说:“我想,人活着东西怕是以记忆为燃料或者的。”“正因为能随时随地一小件一小件掏出各种各样的记忆——重要的也好无谓的也好——我才得以凑合着继续活下去,哪怕继续的是这种噩梦般的生活。即使以为不行了坚持不住了,也还是从中熬了过来。”大概是讲,无论怎样的记忆都是人生的一部分,那些不善的、作恶的、不愉快的记忆,也都是一部分,只要熬过去…
总之,整部小说有两条主线,一条是以玛丽和高桥作为男女主角的现实世界中,另一条则是“视点”在空中看到白川在偷窥爱丽房间的虚幻世界中,是穿插叙述的。小说并不很长,但是读完后却又一种“啊,一个晚上竟然经历了那么多事情”的感觉…
罪与罚读后感1500字篇5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是却有些同学不爱读书。想一想从前,作者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我读了窃读记后,很受启发。
本文讲了一个作家林海音,因为家里买不起书,就天天到书店偷偷读书,这种精神令我敬佩,我也有很多感想。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和作者相似。
我也很喜欢读书,一闲下来,就知道看书,妈妈经常叮嘱我要看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可我就是不听,我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有一次中午放学,我一直在看书,连饭都顾不上吃,看了很长时间后,我想睡午觉,看了一下表,哎呀!不好了,要迟到了,我拔腿就往学校跑。哎,跑到学校时,已经开始上课了,虽然老师说我第一次迟到原谅了我,但我心里还是不好受。唉,谁让我爱看书呢?不过,我还是很开心的,因为我又长了很多知识。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妈妈和我是下午去的,三点十三分到了书店,一排排各式各样的书,把我迷住了,我像一个饥饿的人,坐在一大堆面包里,贪婪地读着。我漫步在书的海洋里,静静的享受着。一本,两本,三本……直到读了十几本,我正看的津津有味,书店的阿姨却说她们要下班了,我没听见,阿姨推了我一下,我才回过神来,急忙跑出书店,呀!妈妈已经等了我好久了,我回到家,已经七点四十了。
我很喜欢读书。这篇《窃读记》给我的启发是:课文中主要讲了放学后作者林海英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件事中作者的许多言行、心理状态都描写得非常详细。如:“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和“我跨进店门,暗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等等的句子,都表现出了作者爱看书的特点。作者借雨天读书的借口可以让她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里待下去。这都生动地表现了“窃读”后的独特知感受与复杂的滋味,突出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我也要学习作者这种爱书的精神,用无穷的知识来丰富我的课外活动,多看些课外书,就能多写一些好作文,就能积累更多的好词佳句,就能丰富我的知识。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之后,我感到与作者相比我很惭愧。
作者每天都去书店里看书,她很快乐也很害怕被店员发现,每次都是提心吊胆的。作者每次读完书之后,精神之田得到了丰收的喜悦,虽然腿站得很累,可心灵也得到了成长。
作者对书的渴望是强烈的,见到一本好书,就像一匹饿狼见到一块肥肉一样,贪婪的读着。把我和作者相比,我是无比惭愧。作者在没有钱买书的情况下偷偷的进到书店去看书。而我家有一柜子的书,买了之后,随便翻翻就散了,跟装饰品一样,锁在柜子里,不读。与作者相比,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我以后也要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