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语文的读后感最新8篇

时间:2024-09-25 16:10:41 分类:学生总结

读后感让我们能够深入思考和反思书中的主题和思想,提升思维深度,写读后感时应当注重表达自己的独特见解,下面是总结社小编为您分享的学语文的读后感最新8篇,感谢您的参阅。

学语文的读后感最新8篇

学语文的读后感篇1

于永正老先生虽已辞世,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于老师生前将自己对教育和对语文教学的实践及感悟,用自己满腔的热情、时间和汗水书写成了一本又一本教学著作,让如我一般的晚辈们,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得更远,做得更好,少走更多弯路。

阅读于老师的著作,颇像一位德高望重的仙风道骨的老者,在对我娓娓道来他这一路上风里雨里的收获。在余老的作品里,我深刻体会到“大道至简”四个字的真正意蕴。全文没有一丝一毫的,看似高大上的专业术语,没有半点学究气,没有堆砌一套又一套的学院派的理论,全书都是通俗易懂的文字,像拉家常一样,像知己与你面对面的聊天,你一看就懂,一看就能吸收,一看就不禁拍手叫妙,一看就想拿去试一试。好的思想分享就应该有冲动去学、冲动去用的效果。

这本书有许多短小篇章构成,读来不累,最适合杂事繁多的民办教师们打开阅读。可以从头到尾地拜读,也可以根据需要找到相应的页码,认真就某一问题研读,每一篇都是余老先生的实践,都是于老先生在工作闲暇之余用心用笔记录下来的所见所闻所感,他用他的作品来说明语文就得日积月累,正如他把一篇又一篇的教学随笔,根据主题归纳,构成了一部完整的作品。

难怪他曾说一个老师写三年教案成不了名师,而写三年反思,则有可能成为名师。坚持写反思,坚持写教学随笔,成功的,失败的,意外惊喜的等等,这些倘若都信笔记下来,年复一年,我们普通老师是不是也会有满满的职业幸福感?也会体悟到教学,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充满无穷无尽的探究的远方?

余老先生在书的前言里,以《人生留痕》为标题,我想,于老师从踏上工作岗位的那刻起,就对自己的教育一生提出了高要求,他坚决不允许自己死教书,直到教书死。他的一世,应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而要不平凡,就得每天为自己留下工作的痕迹——写反思和随笔。他相信,在这样用心写的过程当中,他的内心会越来越澄明,很多模糊的东西会如拨云见日、朝暾渐朗,他会离真正的教育越来越近,他会找到通往成功的路径。

于老成功了,他过去的所有的随笔成了一部又一部有营养价值的作品,滋养了后来的千千万万个老师。

而作为晚辈,我心感惭愧。教学反思和随笔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常常因时间和精力懒于记录,现在想来,真的是没有时间吗?真的是没有精力吗?下班回到家心里对自己说,先放松一下,于是拿起手机打开淘宝刷一刷,再打开微信看一看,偶尔回复一下可回可不回的信息,一来二去,时间就在指尖溜去,然后再打开其他的应用软件刷一刷,点开一些吸引自己眼球的链接,进去看一看,时间又在悄然流逝,更要命的是,人的精力也在消逝,待到再想好好看书,写点东西的时候,此时大脑真的疲倦了,眼睛真的也要休息了,这时才恍然大悟,刷手机根本不是放松,是拖延找的借口。

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就是他更有毅力、更有目标、更懂得时间和精力的管理。

没事别在刷手机,当你想拿起手机的时候,在旁边放一本书,用翻书替代翻手机吧!作为老师,手机里的很多信息并不会改变你的人生,几乎不利你正确的人生。

老师的成长在阅读的书本里、记录的文字里。阅读和写作才是真正的思考,思考在,进步和收获才会在,进步和收获在,快乐和成就感才会在,快乐和成就感在,所有的空虚、无聊、无助和烦恼,也都统统有了解药。

学语文的读后感篇2

终于用了差不多两周时间把于永正的《我是怎样教语文》这本书看完,相信读过这本书的同仁都知道这本书真是语文教师的良师,它和那些国外大教育学家的著作不一样:于老师文中提到的语文教学的观点很平实,很接地气。它没有高深的理论,有的只是平实的例子,有效的方法。

其中有关朗读和错别字的论述给就让我受益匪浅,因为这两个问题困扰我已经很久了。今年带的这届学生着实令人头疼:已经是四年级的孩子了,却不能正确流利的读好一篇课文;答起题,写起作文错别字连篇。

语文的本质,说到底是读和写。读既包括默默地阅读,也包括大声地朗读。于老师说,语文教学的“保底工程”,就是每个学生都能准确、流利地朗读课文。连学过的课文都读不流畅的学生,语文水平百分之百的低下,究其原因:因为他的语感不好。文中于老师举了一个例子:一个男生刚转到于老师班时,语文水平很差,一个长句子他要分三次才能读完。后来,于老师给他布置了一项家庭作业——每天读课外书,要大声读,每天坚持半个小时。不到一年,大见成效。

联系到班级学生的朗读情况:每次提问学生读课文,不是加字、减字,就是读错字。如果不看他读的内容,单听他朗读你根本不知道他读的内容的到底是什么。我还发现这些不会读书的孩子都是背书困难户。即使会背了,也是结结巴巴漏字添字。他们并没有理解意思,只是在背一些文字的累积。我一直认为是因为孩子识字量不足,看书太少,所以不断强调多认字,多看书,结果还是收效甚微。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他们作为四年级学生居然把文章读的支离破碎?现在我才明白:他们是语感不好造成的,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大声读书,培养语感。语感强了理解能力也随之提高,背书速度慢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在字词方面的教学中很多老师更包括我都奇怪:如果孩子下功夫的话,一个词一个词地默写,错别字不多,可是一结合具体的语言环境运用字词时,就会写出成串的错别字。好多错别字往往也是老师们的反复强调的字词。于老师认为,主要是由于小学生的字学得多而且快,而实践太少的缘故。面对这个问题,于老师一方面教育学生看书写字时要细心;另一方面则采取了别样的听写方法:每节语文课都利用五六分钟的时间,让学生听写几句话,这些句子中含有学生易错易混淆的字。每次听写完了,让同桌之间互相检查,允许争论,实在拿不准的,向书本或老师请教。这样得出来的正确答案,印象特别深。显然这种:融词于语境、互为人师、争论、探究的方法不失为一种简易高效的好方法,这在我们教学生甚至教育自己孩子时都能用得上。

古人说:“开卷有益”。勤于阅读必是对的。他人的智慧,旁人的经验往往能让我们少走弯路。作为教师多读教育书籍,从名师身上学教学技巧,武装自己。让自己以最快速度成长起来,能够在工作中游刃有余。更好的诠释: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学语文的读后感篇3

?窃读记》是台湾作家林海音的作品。在这篇散文中作者回忆了自己童年时期随父母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读书的生活:由于贫困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只能偷偷地到书店里看书。她藏身在大人中间,想尽一切办法读书的经历中,体会到了读书的百般滋味。文中,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她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

“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每读到这里,我脑海里便浮现出来一个小女孩手捧着书,站在书店一角,压着心中的不安,如饥似渴读书的样子。情不自禁地联想到自己借书来读的时候,那心情也是:自己没有书,好不容易向人借到一本,心里十分高兴,可又夹杂着几分担忧。高兴的是终于借来了自己喜欢的书,担忧的是怕时间太紧,唯恐到了还书的时间还没有读完。因为心中担忧着那本书“今日存,明日去”,于是趁着书还在自己手中,便抓紧时间,快读,细读,专心读。与此相反,家中的书,反到是倒是久置于书架,不曾多翻。总想着,这是自己的书,只要自己愿意,随时随地都可以取来读。心中不急,时间自然也就放松了。今天想:“今日事多,明日再读。”明日又想:“晚读一天也不打紧,后天再读吧。”就这样日复一日,书仍在书架上睡大觉。

想来,不管是窃读也好,借读也罢,都是提醒我们,要时时带着受人督催的心理读书。在读书时,要有一种唯恐时间不多,时不再来,唯恐失去读书机会的紧迫感,这样才更能体会到读书的不易,拿到书后就舍不得让它离开,而能够专心读,认真读,快读,多记,收到更好的读书效果了。

学语文的读后感篇4

这本书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而简爱就是独立人格的代表。

简爱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我爱的信念,平等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已久的唾手可得的感情。简爱的一生,虽然谈不上轰轰烈烈,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她充满智慧和爱心,让自我的生命流光溢彩。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

这本书最动人之处就是对感情的描述。罗切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特的感觉——异常是像此刻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的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的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躁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地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不仅仅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这本书的人。书中还有一个充满爱的小天使——海伦。她完全放弃现时,到达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想象的忍耐精神。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却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简爱作为独立女性的代表,我期望自我也能够像她一样,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完美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性格生活。读完这本书,心里很安静,明白了自我应当努力的方向。

学语文的读后感篇5

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福笛。(1660~1731)英国作家,新闻记者。英国启蒙时期现代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英国和欧洲的“小说之父”,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其后创作了被列为英国文学经典的《摩尔·费兰德斯》、《杰克上校》等作品。

鲁滨逊出生在1632年一个富有的家庭,他有两个哥哥,他的大哥是费兰德期英国步兵军团的路中陆军中校,不久后战死在战场上。二哥是鲁滨逊知之甚微的人。

鲁滨逊的父亲想让他从事法律相关的工作,但鲁滨逊更喜欢出去航海。

有一次,鲁滨逊德偿所愿了,与轮船亲密的接触,可是没有人会料到这一去鲁滨逊便去了28年。

但就是这28年让鲁滨逊收获了很多,也让我收获了很多,让鲁滨逊的顽强与毅力与大自然抗争,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但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是的,这28年鲁滨逊遇到了“星期五”也捕捉到了食物的来源。

其中我最喜欢坐着丹尼尔福迪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啊,勇敢比危险要好很多。

在鲁滨逊的身上可以让我们学到很多,在岛上鲁滨逊记得大会开始之前其实已经收到了大会会遇到许多困难,例如没有住所,缺乏食物,孤独,恐惧,但这一切都没有难倒鲁滨逊,他的一一克服了。

鲁滨逊这种顽强不屈、善于创造劳动性、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值得我们赞颂的,难道不是吗?

学语文的读后感篇6

这本书,出场人物物有好几百个,但作者都把他们刻画的淋漓尽致,所以被评为四大名著之首,这本书主人公贾宝玉,他原本就是石头,后来因为神仙点化,下凡到人间,引起了一段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贾宝玉与苏州表妹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他们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然而这对情人却让凤姐活活拆散了,导致林黛玉吐血而亡,贾宝玉也跟着和尚出去,最终看破红尘。

在书中,曹雪芹的一段文字描写很生动。就是刘姥姥二进贾府引人笑的那段。这段话虽不长,但把众人的神态描摹得很好,史湘云笑的喷饭,看的出他的开朗活泼,林黛玉笑的叫哎呦,看出她的娇弱;宝王滚到票母怀里。从一个“滚”字看出宝玉的娇生惯养,又从贾母接着看出贾母对宝玉的溺爱。

我要把这本书珍藏起来,因为它使我看到了:善恶,美丑之间鲜明的对比,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它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描写了封建社会来世的人性世态以及种种无法调和的矛盾。

今天,我终子读完了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我感觉那个年代的人好可怜啊,连自己的婚事都要去让别人包办,我深有感触。

本故事讲述了黛玉多愁善感,爱哭,而宝玉编偏就是喜欢他。宝玉的身上有女祸补天中剩下的一块玉,黛玉却没有,但是,宝钗的身上刚好有一把铁。祖宗就认为宝王和宝钗是注定要在一起的。黛玉听后,活活被气死。后来,祖宗骗宝玉与宝钗成亲,然后,当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开不是黛玉,而黛玉已身亡,宝玉悲痛欲绝,最后出家当了一个和尚。

我认为那个时候大古板了,连跟自已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权利都没有,人物本身并没有错,让人憎恨的只是传统观念:婚姻大事,父母做主......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那么多,想见也见不着,更让宝玉受那样的欺骗。

在红楼梦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

贾宝王出生在贵族世家,家族对他寄予厚望,但他不爱读书、厌恶他的家庭戒律,浑身上下充满了叛逆。因为他生活在一群美丽、单纯的侍女中,所以一直对生活在下层的女性包含同情。

林黛玉是一位寄居在荣国府中的弱女子,他才华横溢而又多愁善感。她与贾宝玉两小无猜,而后成为生死相依的恋人,但最后他们还是被那时的封建势力给分开了。

?红楼梦》的结局更是悲惨:贾家衰败、黛玉最终因肺病死去、宝玉的“通灵玉”也丢了,宝玉离家出走当了和尚。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一,读完它我的感触很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学语文的读后感篇7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同学们,你能猜出这是什么歌吗?”对!没错,这就是西游记的主题曲《敢问路在何方》。妈妈告诉我,这首歌都已经传唱几十年了,妈妈还说,在她七八岁比我还小的时候就已经在看西游记了,我掰着手指头一算,天哪,真的好长的时间呀。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因此家里有各种各类的书,象红袋鼠、巧虎、芭比娃娃系统列等等都是我从小读过来的。今年寒假,小姨给我买了一整套漫画版的四大名著,里面色彩斑斓的图画、风趣幽默的语句,让我爱不释手。我最先读也最感兴趣的就是这本《西游记》,因为我好想马上开始一段新奇玄纪的取经之行呢。

?西游记》里面的人物性格鲜明,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因为他聪明、勇敢、执着、不畏艰险,在取经的道路上立下了汗马功劳,即便被师傅、师弟错怪,仍不忘降妖。二师弟猪八戒虽然贪财好色胆小,爱沾小便宜,但心地还是很善良的,危难时刻也能挺身而出。三师弟沙和尚和白马龙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心一意保护唐僧,也最听师傅的话。唐僧是一个很正直的人,他一心向佛,努力把正能量传达给徒弟,为的是让他们达到更高的思想境界。

这本书中,三打白骨精是我最喜欢的章节,白骨精为了达到吃唐僧肉长生不老的目的,乔装打扮,变成少女,婆婆和公公,接二连三来欺骗唐僧,幸亏有孙悟空这样的金晴火眼看清妖怪阴谋,故事引人入胜,看到最后师徒团聚的场面,我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为他们高兴。

?西游记》这部书使我明白和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有坚定的毅力和信心,不畏艰险,才能取得最后成功。作为小学生,在学习上更要有这样的一种精神,我会更加努力的。

妈妈说,读书会使我思想丰富,会给我很多的启发,接下来我还会继续读更多的书。

学语文的读后感篇8

从前听过这样一段话:

春天的早晨,

怎样的可爱呢!

融洽的风,

飘扬的衣袖,

静悄的心情。

读完这段话,我不禁感叹:啊!好美啊!是哪位诗人的诗篇,能让我的心弦又一次颤动!后来才知道,这是著名诗人冰心的诗集《繁星》的一小段!日后看到别人对她文章的评价有3点:对母爱和童真的歌颂,对大自然的崇拜与赞颂,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我怀着对她文章的好奇和崇敬,这几天,我读了她的著名诗集《繁星·春水》。

这本书总能让我在失意时开朗起来,在喧闹时平静下来,在寒冷时温暖起来……

这本书分为诗歌,散文,小说三部分,但我最感兴趣的就是她的诗歌。读她的诗歌,我了解到她的心是金色的;读她的诗歌,让我感到自己的心总是暖洋洋;读她的诗歌,让我觉得天特别蓝,花特别香,草特别绿……我觉得她懂我们,她有一颗美丽的童心。

她的诗歌总是从景物上写起:美丽的春夏秋冬;纯洁的雪花;快乐的孩子们;金色的阳光;翠绿的大树;娇人的荷花;还有那来无影,去无踪的风……我总能从她的字里行间里看出她的心灵美,我觉得我们这些成长的孩子很幸福!因为有这样一位美丽的诗人懂我们这些孩子,她发自内心的想让我们快乐,她总是把我们比作凡间的精灵,让我觉得世界真美好!

读她的诗歌,总觉得有一股扑面而来的春风,有凉爽,有舒适。但仔细一看,她的诗歌从来都没有过华丽的词藻,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不加一丝修饰的文章读起来竟如此的生动?”这也许就是她的美丽所在!她在用心去感受世界的一切事物,她在用双臂去拥抱崭新的明天!在这本书的第一页,有这样一句话:有了爱,便有了一切。冰心。

是啊!我们也应该学会去爱生命中的一切,去接纳生命中的一切,并且我们也应该保持一颗美丽的心,一颗善良的心,一颗懂得包容的心,一颗快乐的心,一颗永远灿烂的心……

?繁心。春水》带给我的不只是一些优美的文章,更让我学会怎样去生活,怎样去面对,怎样去感知世界!我细品着……我回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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