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读后感500到600字5篇
写读后感时,可以分析书中情节的起伏和发展,想要培养阅读习惯,写读后感是一个好的起点,以下是总结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活着的读后感500到600字5篇,供大家参考。
活着的读后感500到600字篇1
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余华》,是一部关于一个小人物与他家人,在饥饿年代挣扎生存的书。
最初,书中主人公福贵是一个浪荡子,仗着祖辈积累下来的财产,整日游手好闲。有一天,他在赌场里把钱输光了,从此他们一家便过上了穷困潦倒的生活,而命运也再没有垂青过他。
?活着》的发生时间是在抗日战争到改革开放期间。每个时期他都会失去几位亲人,然而他却像石缝里的草,不管外界环境如何恶劣,他都顽强地生存下去。但命运弄人,当改革开放后,全中国迎来了春天,农民们也不例外(福贵在破产后成为了农民),开始包产到户了。可惜此时福贵的亲人都已经全部逝去了。
可以说福贵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为活着而苦苦奋斗,但最终却孤独终老。我认为国家命运和个人命运是密不可分的,国家贫穷,个人也只能苟且偷生,就如本书里的福贵那样。虽说年轻时确实放荡,但贫穷让他认识到了生活的艰辛,他从此艰苦地当牛做马。余作家是这么形象地比喻——他要让鸡变成鹅变成羊变成牛再变成马。(注:这里是把财富比作动物)然而“吃大锅饭”却让他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马”又付之东流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虽然福贵经历了赌光家产和再度破产,这些都让他活下去的信念更加坚定,且他也算逃过了一劫。而当初赢了他的家产的龙二,却因为“地主”这个名号而被杀掉了。
?活着》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为活着而活着”的道理。即使福贵赌输了全部的田地,但是他为了活下去而放下面子,厚着脸皮向龙二租了五亩地,从地主降为农民。苦难促进了他的成长,成熟了他的心智,让他懂得:也许前方仍然一片灰暗,但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在,就要将生活进行下去。这就是“为活着而活着”的精神,这就是中国老百姓的坚韧不拔。
活着就会有希望,有句古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为活着而活着”,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在动荡年代里,活着就是一种胜利,并且生命的意义就在于生生不息。
活着的读后感500到600字篇2
生活有如立体几何图形,它是多面的,而我们却长了一双平视的眼睛。而优秀的文学作品会用语言和文字将你的思维带进它的多维世界,犹如编筐编篓。所以说阅读一本书就是对另一个自己的认知。“余华”的《活着》,似乎是在讲述一个“富二代”的败家史。主人公“福贵”不削眼里只有土地的父亲,那是他的生活。
母亲的溺爱也不过是父亲责罚的挡箭牌,那个活着的“福贵”不过是个肉体,又或者说他从来没活过。时间就是这么奇妙,历史的变革让“福贵”一无所有,然而悲惨却将他揉碎后埋在现实的土壤里生了根,发了芽,这才是一个有枝有叶的“福贵”,真正的“活着”。这也许就是“余华”创作的初心。
面对“活着”这个看似简单而又沉重深刻的话题,这是一个让我们学会思考的作品。我们是要活在别人眼里还是要活在自己的心里?“活着”可以解释为“生存”和“生命”,当然“福贵”也许没有想这么多,他只是觉得“活的像个自个儿”。然而即使是现在,又有多少人能“活的像个自个儿”?又或是说有多少人想过要“活的像个自个儿”!
面对富贵,面对贫穷,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活着”!也许只有经历过才能领悟。写作,不仅是记录,更是一种对世界认知提高的整理。不用活在别人的观点里,学会深度思考。
活着的读后感500到600字篇3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直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好像也没死。
或许是现在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直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责任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希望的活生生孩子,可以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应该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好像我们总希望明天可以更好,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责任,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意义么?
活着的读后感500到600字篇4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的读后感500到600字篇5
这本书一定要一次读完,如果读一半放下心里难免会堵得慌,只有读到结尾才能领略福贵对命运的释然、超然。当然,余华的文笔也会吸引你读完的,只是决定于心里有没有面对苦难的勇气。
一开始能感受到作者刻画人物和生活的功力,他会把一个动作、眼神表达地非常饱满,同时还带着诙谐幽默的笔风。开篇的几段文字如同大剧上演前的小插曲,吸引着你逐渐走进他构想的那个现实中去。
因为开端笔锋过于饱满,我在被吸引的同时,也隐约预感到后面悲剧情节会越读越揪心。不过随着福贵的劫难接踵而至,在悲的后面也藏着刹那喜悦,在不幸的遭遇里隐藏着万幸。大时代下该有的悲剧,基本都压在了福贵一人的身上,他能熬下来并且最终看透命运的无常,以超然乐观的态度重新审视自己、重新认识生活,这是闪光点。
余华选择福贵这个人物,作为烘托本书寓意的载体,开局已经处于人生巅峰了,殷实的家底、漂亮贤惠的老婆、听话可爱的娃,如果说整个情节是福贵生命感悟的教育史,那么他从起点上就不是个把钱当回事的人。就是因为他开局拥有太多值得平常人羡慕的东西,所以才最适合作为悲剧的主角。从拥有到失去,家财、地产、房子、面子、亲人、希望,剥了个精光,一次次试探着他承受力的底线。
全书以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为主线,从“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开始,也从“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结束,变化只有一个“却”字到“的”字的转变。这个历经劫难的嗓音,洗尽铅华、了却困惑、离苦得乐,初见时令人莫名感动,聆听完嗓音里的故事,感动升华为认可和悲悯之情。可见故事结构之严谨,用词之精确,如同外科手术一般,将福贵生活的那个现实划开、解决、缝上。甚至连作者不愿意接受的肮脏,也随着“男人挑着的粪桶”挑了回去,还是沉甸甸地压着“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终究是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以蒙太奇的手法,从他构想的现实又回到了自己的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