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园读后感1000字模板5篇

时间:2025-03-04 16:10:15 分类:学生总结

读后感的写作不仅是对书本的反馈,更是对自身内心变化的真实记录,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更好地掌握文字的力量与魅力,下面是总结社小编为您分享的说园读后感1000字模板5篇,感谢您的参阅。

说园读后感1000字模板5篇

说园读后感1000字篇1

我读的这本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高老头》,是名家傅雷翻译的,从开始的不喜欢读,觉得难以读下去,到之后的一口气读完。不由得感叹,名著果然是名著,它能长盛不衰,自有它的独特魅力。

女儿必须要富养?一百多年前也有啃老?

高老头是一个精明的面粉商人,在粮食饥荒时期,做生意赚到了钱,成了暴发户,坐拥200万家财。妻子中年早逝,使他把所有的爱倾注到两个女儿的身上。给她们最好的教育,给她们最好的物质享受,他对两个女儿是典型的富养。为了能把女儿送进上流社会,每个女儿给了八十万法郎的陪嫁。天不负有心人,大女儿成了雷斯多伯爵夫人,二女儿成了纽沁根银行家太太。但真的幸福了吗?这只是两个女儿掏空高老头的第一步。

在政治形势发生变化的情景下,高老头面粉商人的地位不受待见了。为了所谓的面子,两个女儿要求高老头结束面粉生意,高老头只好搬进了伏盖公寓养老。这时高老头还有年金,每年还有8000到10000法郎的收入。原先高老头在两个女婿家还能有一份刀叉的,此刻只能在女儿出入的路上,等着她们经过的时候,才能够看到他的宝贝女儿,才能够瞧一瞧女儿的背影。搬到这个包饭的公寓,就能安享晚年了吗?不!这只是两个女儿掏空他的第二步。

父亲是什么?在高老头的眼里,父亲就是给予女儿享受的钱包,是为女儿呕心沥血地前进的领路人。在他两个女儿眼里,父亲就是需要钱的时候,才记得起的一个提款机。就这样,过着穷奢极欲生活的两个女儿一步一步地把高老头榨干。在高老头临死前,二女儿还要哄他变卖最终的家当,帮她付一千法郎裁缝店的款,就为了穿得漂漂亮亮的去参加鲍赛昂太太家的舞会。“我把一辈子的生命给了她们,她们今日连一小时都不给我!”可怜的高老头,一贫如洗,临死前,只是欧也纳和皮安训两个大学生照料,两个女儿连瞧都懒得瞧一眼。高老头死后,连入殓的衣物都没有,他的身后事还是大学生欧也纳典当了一只金表才得以办妥,才能入土为安,两个女儿只是派有家族徽爵的空马车来参加一下葬礼就走了。

高老头在物质上百分百地富养了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反过来啃老,并且一啃再啃,直到把高老头完全榨干为止。对于高老头的死,在两个女儿眼中根本不足惜,只是遗憾的是少了一个钱袋子而已。好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作为父亲,高老头只要能满足两个女儿的愿望,哪怕口袋已经空空如也,甚至甘愿去抢,去偷,去代替别人服兵役,也毫无怨言。这样的溺爱,已经到了盲目的地步了。也正因为有这样畸形的父爱,金钱才有空子可钻,才培养出势利眼的两个女儿。可怜又可悲的高老头,他被父爱迷了眼,被金钱就是万能的冲昏了头脑,活得完全没有了自我。女儿悲,他悲,女儿喜,他喜。这也导致了高老头一旦变成穷光蛋,就会被“爱了一辈子的女儿,到来头反被女儿遗弃。”的必然命运。金钱,就是高老头哄女儿的玩具;金钱,就是女儿眼中的父亲。才会养育出“即使踩着父亲的尸体走过去也在所不惜。”的女儿。

可怜天下父母心!高老头,你一向忘了,一开始就忘了,真的忘了富养两个女儿有一颗正确价值观的心;你生意场上的成功,根本无法弥补教育两个女儿的失败,所带来的倾家荡产的厄运。

说园读后感1000字篇2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都是“小王子”“小公主”,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童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高尔基小名叫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记忆深刻,其中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生命匆匆的交错,它再短也盛开过生命如此的美好,有些苦一定要经历过,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说园读后感1000字篇3

当一本书,任何时候捧起来你都可以随时走入书的世界,并且读起来毫无倦意,那么这本书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它跟你一定有某些契合之处。读大冰写的《你坏》给我的就是这种感觉。

大冰是一个油画科班出身,也是某电台的首席主持人、高校导师,但是他真正热爱的却是民谣音乐及背包客,十年余间一人一鼓卖唱行天涯,混迹西藏多年,是第三代拉漂的代表人物之一,在丽江、成都、西藏开过多年酒吧,是公认的丽江资深传奇人士。如今他又多了一个身份——作家

冰叔笔下的那些地方,我都很想去。很想去拉萨,想去当一个拉漂,想试试浪迹天涯是怎样的感受;想去大昭寺晒太阳,想看看那里的太阳是否像冰叔写的那样治愈;想看看像果冻一样的羊湖是怎样的晶莹剔透;想去偶遇一帮志同道合的江湖兄弟,一起围炉夜话,一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想在晚八点的太阳下喝青稞酒和普洱茶,想去大冰的小屋听首歌,想去王博和甜菜的“无音社”坐一坐……也同样想混在丽江,侠隐在大理,浪迹天涯在阳朔……可是我真正想去的,是属于曾经那个时代的、并无俗人论俗物的拉萨和彩云之南,而不是如今这个交通便利、拿着单反的背包客众多的旅游胜

冰叔笔下的那些人,我都很想认识。想认识那个不用手机的女孩,她和冰叔一起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身无分文的从拉萨一路步行走到了珠穆朗玛。他们在日喀则的街头卖艺只为了买两个热乎乎的包子。想认识他们偶遇的几个靠捡垃圾为生的脏兮兮的藏族小孩,

虽然语言不通,但他们认认真真听完冰叔给他们唱的儿歌。当冰叔要走的时候,一个小孩从兜里掏出薄薄的几张钱,拿出里面最新的一张扔进了冰叔的帽子,小声的说了一句“吐纳金”(谢谢)……他们要在一家店门口等很久才能等到一个饮料瓶,捡到饮料瓶要你争我抢的舔上半天,他们要积攒很多个一毛钱才够买一瓶可乐。可是他们听完歌后布施了一毛钱,还对他说谢谢……果然,“走的路越多,越喜欢宅着;见的人越多,越喜欢孩子。”

还想认识心心,想认识小洋芋,想认识yoyo,想认识路平……最想认识的,是沈晓月,一个充满了传奇的女子,她孤身去过很多地方,却从来不以此获得存在感;她帮助过很多人,却从来都是雪中送炭而不会锦上添花;她吃过很多苦,却告诉别人“欲扬先抑”……在他们身上,我甚至看到了人性闪烁的光辉。他们都是有故事的人,却都是讲给别人听的,而不去标榜自己。那些那么好的江湖人儿,多美好。

我记得大冰对成子说:“成子是个好人。”成子说:“咱们谁不是好人呢?”是啊,大多数人最初的世界观就是这样的,可是,总会有后来。就像现在,曾经自诩为“好人”的我也不再想当什么鸡毛好人了,想变坏一点,再坏一点,该坏就坏。就这样。

腥风血雨的,愿我们离开时,依旧是最初的孩子模样。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1

因为对年轻人而言,没有比认认真真地去“犯错”更酷更有意义的事情了。

别怕痛和错,不去经历这一切,你如何能获得那份内心丰盈而强大的力量?

1、世界是很小的,每个人的相遇都有一定的缘分,种因得果,一切的巧合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2、我们都在幻想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你或许不知道世界的另一个地方,有人活成了你想要的模样,而你只是一个影子,要么努力,也活成自己想的模样,要么继续当那个幻想的影子!

3、故事终究是故事,里面的内容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看起来很完美,实际上经历时候确实惊心动魄,刻骨铭心的,希望你们所经历的只是人生扉页的一部分,翻过这章,继续砥砺前行!

4、有些人终究是过客,关系再好,在铁,也抵挡不住分离的洪流,我们终究是各安一方,在自己的生活的地方,活着属于自己的生活,曾经的誓言,慢慢默契的变成了互不打扰!

不要那么孤独,请你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他们依旧各自修行在自己的江湖里,从容地生长着。愿他们安好。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人,只不过当下并不在你的生活圈中。书中他们的故事都是真实的,或许他们的故事也可以是你的故事。喂,若你还算年轻,若身旁这个世界不是你想要的,你敢不敢沸腾一下血液,可不可以绑紧鞋带重新上路,敢不敢勇敢一点儿面对自己,去寻觅那些能让自己内心强大的力量?

趁着年轻,多经历,多成长,走不了万里路,就看看书,去经历下别人的人生,比国庆看人头更惬意!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2

无论有没底气,真爱都是小概率的事。有些人因为概率小,就放弃了,有些人仍在坚持,当然,坚持下来的,不一定都是幸福的结局,只能说认赌服输。能不能遇到真爱,确实得看天意,但不能只看天意。

不是这个世界太无趣,而是我们还没有找到有趣的生活方式,或者不知道自己的脚要往哪走,却反过来责怪鞋不好。

在现在这个什么都讲求速度的时代里,连爱情也变成了速食。在这个愈来愈喧嚣浮躁的年代,爱情变成了人们用来驱赶寂寞的生活用品,用旧了、用腻了就换一个;爱情变成了人们迈向成功的捷径,看到有前途的就抛弃落魄的。

书中的故事,书中的人普通又传奇,字里行间渗透出的关于工作、关于生活、关于旅行、关于爱情、关于信仰的价值观让我受教了。朝九晚五,被生活重压下的我们,有时觉得孤独,有时觉得日子过得如行尸走肉一般,可是却又有很多人真得过着我们想过的生活,也许就是需要足够的勇气、足够的笃定和加倍的努力才能过上我们想要过的生活。愿我带着最精致的行李和最丰富的自己在世间行走。

不要那么孤独,请你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愿你我可以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

——有梦为马,随处可栖。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3

读这本书或许源于这个作者——大冰。说起他或许你会想起那个谈笑风生的主持人,或许是声音低沉的民谣歌手,或者是大冰的小屋的老板,经历丰富的背包客。而此时此刻他却是一位作家,让人不禁好奇这个拥有多重身份的人,他的经历,他的故事。而这本书便是一种倾听的方式。

?乖,摸摸头》一共讲述了12个故事,12个不舍得读完的传奇故事,故事虽短却成功刻画了十几个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其中最令我心潮澎湃的便是《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在这个故事里面,住着一位满口骂骂咧咧,爱用灭火器打架,经常醉酒的烧烤店老板。这么一说是不是脑中不自觉的就会浮现出一种地痞流氓的形象啊,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曾经带领一个排据守高地一昼夜,击退了敌方一次又一次的波浪攻击;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一次被敌人彻底包围后,呼叫后方进行以自我为中心的炮火覆盖。他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他是战斗英雄。

翻开书籍,老兵厮杀的场景浮现在眼前,牵动着心里最脆弱的情感。眉头紧皱又舒平,无数次的为他担心,也无数次地庆幸他还活着。那一行行一列列的受伤记录,那身上布满的伤痕,就是老兵一个又一个的军功章。但就是这样一个如此为国效力的功臣,现在恢复好身体后,却逃出了疗养院。拿命换来的一切全都不要了,不论是荣耀光环还是后半生的安逸,随手拂落,并未有半分留恋。八千里山河大地,他,两手空空,独行天涯。由衷的敬佩老兵,敬佩他在前线浴血奋战,保家卫国,也敬佩他的淡泊名利,高洁傲岸。

前段时间菲律宾与中国的南海争端闹得沸沸扬扬,而作为国民的我们,却能如此放松,继续享受生活。得益于国家的实力以及那群铁骨铮铮的汉子,那群顶天立地军人。正是他们,令这片破碎过的土地恢复原样,重新感到平静与安宁。在全国人民身处水深火热的灾情中,是他们用双手一点一点地救出灾区民众。在这片土地上,他们留下的是到处奔波的汗与血和最真挚的情感。军装上的国旗也因为他们显得熠熠生辉。

随着长,慢慢懂得了军人的不易。军人不在只是代表着酷帅,更是一种责任与担当。如果说,战乱纷飞的峥嵘岁月里,舍生忘死、奋勇杀敌是军人价值的最好体现,那么和平年代里,默默奉献便是军人最好的写照。中国军人是一种多么神圣而又伟大的存在,捍卫者每一分领土,保护着每一位人民。当看到大冰所描述的那位老兵,对军人的敬佩便从心底蔓延散发出来。或许我的力量微小,但我可以执笔写下对军人的敬意,道一声感谢。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4

刚刚把《他们最幸福》看完了,此时此刻正听着大冰清唱的《乌兰巴托的夜》,突然就有种极强的想要写点什么的冲动。

20xx年为了激励自己多看点书和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我把自己看过的每一本书都记录了下来,一年下来发现看了还不少,有24本呢,只是看着书名还记得内容的实在不多。若要评选20xx我最喜爱的书,我想非《乖,摸摸头》莫属,然后我最喜爱的作者奖就肯定要颁给大冰了。

已经不记得第一次看到《乖,摸摸头》这本书是在当当还是在食堂门口买二送五的盗版书摊上,只记得看到书名时觉得很逗,一笑而过就算了。在20xx年12月的某天,有个未曾见过的微信网友问我拿地址,说要送我一本书。收到书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还是笑。12月是我的考试月,我本打算考完最后一科才看的,只是某天午睡前顺手拿起来翻了翻,结果就再也丢不开了。我花了不够三天的时间就把它看完了,那几天我几乎逢人就说,《乖,摸摸头》很好看哦,那里面讲了怎样怎样的故事,几乎所有的话题都能被我扯到那本书上面去。以至于我的舍友们都觉得我看书看疯了,我一提起“乖,摸摸头”,她们就说不用理她。当然我还发了朋友圈跟更多人分享,还好遇到知己了。然后我才有机会看到《他们最幸福》。因为我喜欢一本书时,并没有去搜索与作者相关信息的习惯。因为在我的意识里,一个作者能写出一本好书,不代表他的每一本书都是好书。我不想去破坏我对他的美好的第一印象。

题归正转,还是说说看书后的感觉吧。我曾经在朋友圈里发过这样一段话:最喜欢看他写——交友不能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所以我的朋友都很二;最喜欢他贱贱地说——阿弥陀佛么么哒;听他和他的朋友唱着原创的民谣,心里会漾起别样的情怀来。当时看书只是觉得作者风趣幽默,经历丰富,羡慕他有这么一群自由可爱有个性有义气的朋友。前几天,偶然中听到了大冰参加网易音乐电台的访谈节目,他说他只是真实故事的搬运工,只讲故事。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也在讲道理,只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感悟罢了。

?乖,摸摸头》这书里触动我最深的一个故事是《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看这的时候,我一直觉得很鼻子酸酸的,有为阿明可怜的身世多舛的命途感到心酸,也有为他一直坚持自己的梦想——“能靠唱歌养活自己,能唱上一辈子的歌”而感动。在现实主义面前,有多少人为了所谓的体面和成功,因为不堪忍受追逐梦想路上的困难和挫折,而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我突然很悲哀地发现,我连后者都不如,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连放弃都没有资格说。好像从小就没有什么特别让我热爱的事情,即使有过,也不过是三分钟热度。突然就觉得我这的二十年的遗憾竟然是没有遇到过能让我为之不顾一切的事情,希望这遗憾能在我的有生之年弥补,不要成为一辈子的遗憾。

我最喜欢的是《椰子姑娘漂流记》。她和他懂得彼此等待、彼此栽种、彼此付出,她和他爱的不仅仅是自己。他们用最普通的方式守护了一场普通的爱情,守来守去,守成了一段小小的传奇。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应该是每个女生心中的梦想吧。但是在现在这个什么都讲求速度的时代里,连爱情也变成了速食。在这个愈来愈喧嚣浮躁的年代,爱情变成了人们用来驱赶寂寞的生活用品,用旧了用腻了就换一个;爱情变成了人们迈向成功的捷径,看到有前途的就抛弃落魄的。像椰子姑娘和她的他那样默默守护彼此13年的爱情,真的唯美得如同童话,让人觉得连羡慕都是一种奢想。不久之前,在微信上看过文章《女人,要有等待纯粹爱情的底气》,文里说:“无论有没底气,真爱都是小概率的事。有些人因为概率小,就放弃了,有些人仍在坚持,当然,坚持下来的,不一定都是幸福的结局,只能说认赌服输。能不能遇到真爱,确实得看天意,但不能只看天意。“我也曾经因为心情低落,因为害怕寂寞孤单,想过找一个人将就过一下爱情的瘾,但是还好我没有这么做,这是对别人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我要保留着底气去等待如椰子姑娘那样纯粹的爱情。

看大冰的书,最让人羡慕的不仅仅是他丰富的生活阅历,他的自由自在,更多的是他那一群肝胆相照有义气有个性志同道合的兄弟朋友。牛奶咖啡有首歌叫《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认识的人越多,却发现能深交的人越少。小时候的我们摔倒了,遇到挫折了,就直接嚎啕大哭,自有大人会安慰。长大后,受了委屈,遭遇挫折,父母不在身边,身边都是低着头忙自己事情的朋友,却没有人发现你的眼睛红了。你跟同学说你考试考砸了,他们会很激动地跟你说我更差;你说这道题我不会做,他们头也不抬地说我也不会;你说我心情不好,他们说边玩手机边说,不要想太多了;你问,要是我半夜打电话给你,你会骂我疯子吗?他们说不会,我会陪着你。但是每一次微信上的聊天记录基本上都是你自己的自言自语。这时候你只能默默地闭嘴,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只有枕头知道你的孤单和害怕。其实,我好像也有那么几个好朋友的,只是我从没试过在半夜打电话给她们,也没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冲动地找她们做一些冲动的事情,因为我不敢麻烦她们,或者担心别人觉得我太麻烦了。所以,我也好想有像大冰那样的朋友,没事吹吹牛,聊聊理想,讨论我们喜欢的音乐、书和电影,或者出去疯一疯,不管别人的眼光,随时随地都能陪我大声地唱歌。

我也想去流浪,只是还有太多的牵挂。愿那些过着我想要的生活的人,能一直幸福下去。阿弥陀佛么么哒!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5

?乖,摸摸头》——个人而言,对大冰并不了解,甚至不知道名和姓。几次偶然的机会,在朋友圈等地方多次看到有人提及,产生好奇心,那就看看呗。十几个故事,二十几个人,大冰用切身的真实经历向我们讲述了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经历。

第十二章印象尤为深刻,豆儿和成子的爱情故事,甜蜜美好,似乎有一种假的可能,但是,又不得不相信人世间有“缘分”这种东西,美满而又充满神话。第十二章中讲述到豆儿支教的途中与成子的再次相识,成子的一番话,道出人生哲理:“在“支教”这个词里,主角应该是孩子们才对哦,他们没有必要去做你某段人生故事的配角,也没有义务去当你某段旅程中的景点。

话说得重一点儿,你有权利去锻炼自己,但没权利拿边远穷少地区的孩子们当器材道具。”直戳内心深处,我又有过支教的经历,去之前也经过痛苦的抉择,终于勇敢的踏出那一步,那几个月,是我这一生中最开心,最充实的几个月,这一段经历,也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经历。我很早就有了想法,终于在有一天能身体力行的去实现了,那种感觉,那种经历,是其他人没有办法能够体会到的。

人生的路还很长,等着我们去经历,去享受,不必过早的下定论,谁的青春不迷惘?谁的青春不疯狂?

加油吧!小伙伴们!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6

这个兵分马乱的世界有太多来不及实现的梦想,每个人都在匆忙奔跑,那些来不及实现的愿望最后都难逃被遗忘的处境。

很多人都有一个丽江梦,拉萨梦……很多人都有一个旅行梦,但是很多人都和我一样被绊住了,被工作,被家庭,被现实。生活是生活,梦想是梦想,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旅行梦,但是我们大多都是普通人。生活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羁绊,我们没有办法去洒脱去任性。很多时候我都在无比羡慕他们不羁洒脱的生活的同时也无比的好奇他们究竟是如何平衡掉生活和梦想的。我不是英雄,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我知道这个世界有人过着我想要的生活,我已知足。如今,我依旧在我的`平淡生活中安之若素,你在你的热闹江湖中“指梦为马”。我时常羡慕你们在另一个世界过着我想要的生活,但也在自己的世界安心过着我该过的生活。你们在旅行中发现生活,而我在你们文字里发现生活。虽然也会羡慕,偶尔也会心怀期待,最后却在现实与梦想的折腾中耐心翻滚。

你有你的惊涛骇浪,我有我的朴实无华,或许有一天你会过成现在的我,安于生活,安于梦想。或许有一天我会活成你的样子,永远热死腾腾,永远行走奔忙。

未来没有固定模样,你过你的一生,我过我的一生,我们各自修行在自己的江湖里从容生长,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见,在书里,在路上。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7

?乖,摸摸头》是我读的大冰的第一本书。大冰的故事很真,读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里面的人物。像杂草敏在你前面哭,像大树拉着兜兜的手,像椰子大手扇在你的后背上。活生生的形象,根本没办法拒绝读下去。他们让我知道原来我不是孤独的,我不敢做的事,真的有人在做,过着忠于自己的生活,并且过得很幸福。让我有梦可做,有梦敢做。每一个出现在大冰小屋里的人好像都被印在了火塘的篝火边,要么唱歌时不聊天,要么聊天时不唱歌,要么就喝上满满一碗青梅酒。

大冰的口才很好,他能把让人忽视的地方用一个最巧妙的方式带出。耳机里的音乐和蚊子刺在身上两种不同的尖锐同时出现,漫天星空钴蓝里有几点忽明忽暗火星红做点缀。这些细节是文章里最打动我的地方。用这些最小的地方把想说的情感放大得淋漓尽致。

大冰的用情很深,无论是普通朋友还是屋檐下的亲人。每一个人,每一个故事,每一晚青梅酒。小屋是个好地方,相识相知。这个世界奔跑得太快,很感谢遇见身边的每一个人。读完故事,或沉默或淡笑或强忍心酸。

大冰说他写这些故事不是鼓励我们放下学业放下一切去旅行,而让我们知道在我们不知道的同一个平行时空,会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做着你想做的一切,让你知道你并不孤独。

大冰《乖摸摸头》读后感8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因为它的作者生活在我一直向往的地方——丽江。想要去了解一下那个地方的水土养出的作者有着怎样的文笔。怀着这样的心思去了解作者,了解作者笔下的传奇人物。不读不知道,越读越不可思议。作者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却有着不平凡的经历。而他的经历也可谓是传奇。他是一个主持人,流浪歌手,背包客,禅宗信徒,酒吧掌柜。他既有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和工作,同时,他也可以说走就走,浪迹天涯。或许,也只有这样的人生经历才能算得上精彩吧!

书的封面上有这样一句话:“不要那么孤独,请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愿你我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这句话深深触动了我,或许是它触动了我内心的深处,说出了我一直向往的生活。我想,这句话会一直激励着我去追求我想要的生活。用远方的诗来“丰盛“自己。

大冰,本书的作者,也许许多人小时候都是看他主持的节目长大的,但是我却是第一次认识他,通过他笔下的文字认识的他。我很羡慕他,能有说走就走的旅行,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看遍大好河山。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利,不要轻易去评价一个人,因为你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回首,我看过杂草敏,老兵,阿明,昌宝师弟。这些故事是要有怎样的经历才会如此精彩。同时,这些故事的人物经历也深深震撼了我。让我知道,真的有人在过着我想要的生活,做着我想做但却不敢做的事,这让我有了前进的动力,也让我有梦可做。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我一直向往远方的诗和美景,但我没有勇气放下现在的一切,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我想这也是我为什么读这本书的初衷吧,因为我敬佩作者,在作者的眼里,旅行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去赏景了,更多的是远方和他乡的人文情怀,或者是做了对你来说有意义的事。这样的旅行或许才是真正的旅行吧。

现在的我正值青春年华,我也想过放下一切,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可是我的牵挂太多,顾虑太多,这应该就是长大的代价。曾经,我也有诸多不甘心,我反抗过但是我也明白我的责任。既然不能随心所欲,那就用一碗酒来慰疗平生吧。虽然,现在的生活并不是我想像中的样子,但是我也要努力的生活,在自己的领域尽情施展自己所长。

远方的景并不一定美,但你一定要去看看。“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最后用“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身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来结尾吧。愿你我在自己的世界里都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说园读后感1000字篇4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说园读后感1000字篇5

秋天,秋叶随风而逝,车轮碾过路面不留一点痕迹,风悉悉索索的吹着,叶飘然落下,可你找不到他来过的影子,他已把自己奉献给了生他养他的土地——

看钱钟书的《围城》我会不禁想起沈从文的《边城》,两本书都有个共同点,就是写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不过结局是截然相反的,一个是悲剧,一个是喜剧。就像钱钟书说的:“随你怎么把作品奉献给人,作品总是作者自己”,从两个故事的不同结局,我们可以想象他们的人生路。

在旅行的时候,人生的地平线在移近。翻开钱钟书的简介,他毕业于清华、牛津,从事于文学研究、翻译,他和夫人杨绛的婚姻也很美满,之中的辛酸我们不便乱加定论。跟他写的小说一样,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和孙柔嘉从爱情到婚姻,从婚姻到为生活的点点滴滴吵吵闹闹,耍耍脾气也很正常。有痛苦不怕,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也不怕,过去的已经过去,记住现在最重要。

方鸿渐当初以为自己走进了唐晓芙的围城,苏文纨以为自己走进了方鸿渐的围城,只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在没有窗前,想尽办法逃出去,当知道逃不出围城时,只好找适合自己的窗。

一个人到了20岁还不狂,为无志,到了30岁还狂,为无识。方鸿渐他为了能够获得家人,外人的认可,花了钱购买了“克莱登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却又怕这怕那的,不像韩学愈那样干脆果断做了就做了,又怕见不得人,最后被三闾大学请出了学校,韩学愈就不一样了,拿着假学位、带着外国老婆到高松年处求职,获得三闾大学历史系主任的职务,可谓功成名就。既然害怕又何必这么做呢,不是说,活呀活的痛快,死要死的干脆,他犹豫了。在当时中国人瞧不起蛮夷,近代西洋人瞧不起东方人,而中国百姓高捧留洋学者,看看方鸿渐就知道了。一回国记者包围,问东问西:报纸头条都是他的回国,去巴黎、法国、美国等获得的学位:又演讲又做媒的,满世界宣扬,就怕别人不知道。

不要说结婚要文凭,找工作要文凭,连买票都要证书,他们去三闾大学的途中,那接待他们的人,看到他们拿出的新闻编辑证,研究所证,秘书证,把赵辛楣误认为谁时,点头哈腰,阿谀奉承,尽说好听的,就可以看出。证书好比人的一个人的外表,人人都喜欢穿得体面,有条不紊的人。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他们把文科和理科看的很开,理科远远比文科吃香,一个天一个地,这也是世俗的眼观,世俗的评价,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哲学家说: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好的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 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们剩下的是什么呢,可以想象。

诗歌是:“民族的灵魂”,文学是:“心理建设的工具”。每读一本书就是心灵的一次洗涤,把污垢去除,呼吸新的空气,新的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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